卢梭把人的声音分为三种:说话的声音或音节清晰的声音、唱歌的声音或有旋律的声音、感伤的声音或高昂的声音,并且指出,感伤的声音是感情的语言,它使人的歌唱和说话富有蓬勃的生气,因为完美的音乐是把这三种声音结合得非常好的。但他同时又认为,儿童虽然同大人一样也有这三种声音,却不能把这三种声音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不能把感情的表达同音乐和他的语言结合起来。因此,他反对教儿童背诵悲剧或喜剧角色的台词,甚至反对教儿童朗读。他认为,在教儿童说话时,更应该注意的是声调匀称而清楚、咬清音节、吐字准确、音量适度,并且要让他们懂得和按照语法规定的重音和韵律发音。同样,在唱歌的时候,也要注意声音应该唱得准,唱得稳,唱得柔和而响亮,只要儿童的耳朵能听得出拍子和韵调就可以了,不需要有过多的其他要求。他还说,“拟声音乐和舞台音乐是不适宜于在他那样的年纪时唱的;我甚至不希望他唱歌词,如果他要唱的话,我就尽量拿适合于他年纪的有趣的歌词给他唱,而且歌词的意思也要像他的思想那样简单”①。
但是,和读书识字不同的是,卢梭认为,还是应该教孩子从小认识乐谱的。因为在他看来:“说话是表达我们自己的思想,而唱歌则是表达别人的思想。为了能表达它,就必须认识它。”②他还说,“为了更好地理解音乐,仅仅会唱,是不够的,还必须能自己作曲;这两方面要同时学习,不这样,就永远不能精通音乐。”③不过,他强调在教的时候,应该循序渐进,应该注意选择那些简单易唱的曲调。为了同时训练嗓子和耳朵,他还要求最好是和着大键琴唱。他还具体批判了当时法国音乐教学中流行的字音唱歌法和所谓的“自然唱谱法”,并且强**学成功的关键在于要让教学变得愉快,他说:“只要你始终把它作为一项娱乐,你爱怎样教,就可以怎样教。”②
卢梭认为,在我们的各种感觉中,味觉对我们的影响往往是最大的。因为,我们在判断那些补益我们身体的东西时,比之判断形成我们周围环境的东西关切得多。而且,他还认为,味觉的活动又全是肉体的和物质的,只有这种感觉才是不能凭想象解决问题的,至少可以说,就我们所有的感觉而论,味觉中所掺杂的想象,其程度是最轻微的;反之,模仿和想象往往使其他感觉获得的印象掺杂有精神的成分。所以,他认为,抚养孩子最合适的办法,就是要通过他们的饮食对他们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