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如果母亲能够担负起哺育孩子的责任,那么,男子也可以负起做父亲和做丈夫的责任。这样一来,整个家庭和社会风气都会随之好转起来。所以,他说,孩子真正的保姆是母亲,在最后的流亡岁月里,卢梭曾把自己的编织品赠送给住所附近亲自哺乳孩子的女性,借此表达他对履行父母责任的人的一种敬意。相应的,孩子真正的教师便是父亲。有些人担心父亲没有相当的知识,无法教育孩子,卢梭却说,“由明理有识的父亲培养,也许比世界上最能干的教师培养还好些,因为,用热心去弥补才能,是胜过用才能去弥补热心的”①。他认为一位父亲有三个义务:对人类有生育的义务;对社会有培养合群的人的义务,对国家有造就公民的义务。所以,“不能借口贫困、工作或人的尊严而免除亲自教养孩子的责任”②。很多人以此来指责卢梭,认为他无情地丢弃了自己的五个孩子,丝毫没有尽到自己做父亲的责任,现在却在强调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是伪君子。这一点固然体现了卢梭的自相矛盾,但换个角度来看的话,卢梭可能也是在以这样一种方式表达自己对抛弃亲生孩子的忏悔。他在《爱弥儿》中对爱弥儿的那种亦师亦父的态度,一再强调他和爱弥儿之间的亲密无间的关系,不正体现了他内心对父子亲情的企盼吗?我们经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儿童早期在家庭中接受的教育会影响他的一生。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也曾提出,每个人都应该接受五个方面的教育,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将来作为父母要了解的教育孩子的一些知识。这种对父母教育责任的强调,对父母具备相关的教育知识和素养的重视,对于我们当前注重多方开发教育资源、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统一的教育网络是非常有价值的。
2.教师的挑选
在论述完父母的责任以后,卢梭又指出,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已经形成,很多父母已经放弃了对孩子的养育和教导,在这种情况下,为孩子挑选一个合格的保姆和教师就显得非常重要。一个好教师应该具备哪些品质呢,卢梭提出了他的标准。
第一,“绝不做一个可以出卖(学识)的人”。对于孩子的教育,最好的教师当然是孩子的父亲。卢梭说:“一个教师!啊,是多么高尚的人!……为了造就一个人,他本人就应当是做父亲的或者是更有教养的人①。”但考虑到社会的现实,卢梭又提出,如果自己实在无法做到,也必须从自己的朋友当中物色孩子的教师,绝不能把孩子交给那些为金钱而工作的人。卢梭认为,有些职业是非常高尚的,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人是不配从事这些职业的,而军人和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在《新爱洛伊丝》中,卢梭为他的主人公朱莉的孩子所设定的教师,就是朱莉的朋友圣乐谱。在现实生活中,这一观点虽然带有理想主义色彩,但它也隐含了一个道理:一位合格的教师,首先应该是对自己的学生满怀热爱的人。
第二,“一个孩子的教师应该是年轻的”。卢梭认为,教师应该是一位年轻人,而且越年轻越好。“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他本人就是一个孩子①。”因为他认为儿童和成年人的相同之处很少,相比较而言,年轻人的年龄、心理与孩子更接近这样便于他们了解学生,赢得学生的信任,成为学生的朋友。而教师只有做到这一点,才有可能对孩子施加有效的教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