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梭看来,儿童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不是成人,也不是成人的宠物和玩物,更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他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群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群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②。”因此,他一再强调,“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③
既然儿童和成年人有着不同的思想、感情,那么,我们就必须尊重儿童。卢梭认为,父母和教师、保姆在照顾和教育孩子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是不了解、不尊重儿童的意愿,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儿童,随意干涉儿童的行动。这种干涉一方面表现为不让儿童做他喜欢的事情;另一方面表现为让儿童做他不喜欢的事情。
一方面,父母和保姆为了让孩子保持干净整洁,往往会禁止儿童的户外活动,因为户外自由的活动很容易让儿童把衣服弄脏弄破。而另一方面,很多时候,成年人又会出于好心、关爱,为避免孩子忍饥挨饿,受苦受冻而违背孩子们的意愿。他举例说:“雪地上有几个淘气的小鬼在那里玩,他们的皮肤都冻紫了,手指头也冻得不那么灵活了。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去暖和暖和,可是他们不去;如果你硬要他们去的话,也许他们觉得你这种强迫的做法比寒冷还难受一百倍……我让他自由,就可以使他在目前过得挺高兴;我给他以锻炼,使他能抵抗他必然要遭受的灾难,从而就可以使他在将来过得愉快①。”在卢梭看来,这些都是对孩子缺乏了解的表现。因此,他认为,“我们要让生命有一个时候免受这种并非由大自然强加于我们的束缚,我们要让孩子们享受天赋的自由。”②
卢梭又认为,尊重儿童,让儿童自由活动也是有条件的,他认为自由不是放任,也不是溺爱,而应该是有节制的自由。对于儿童的不良习惯,卢梭认为,这个时候也是应该给予一定的纠正的。他说,你是否知道用什么方法准可以使你的孩子受到折磨?这个方法就是:一贯让他要什么东西就得到什么东西;因为有种种满足他的欲望的便利条件,所以他的欲望将无止境地增加,结果,你总有一天因为力量不足而表示拒绝;但是,由于他平素没有受到过你的拒绝,突然碰了这个钉子,将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还感到痛苦。起初,他想得到你手中的手杖,转眼之间他又想要你的手表,接着,他又想要空中的飞鸟,想要天上闪烁的星星;他看见什么就要什么:除非你是上帝,否则你怎么能满足他的欲望呢?所以,他认为,给孩子一些锻炼还是必要的。他认为,在儿童的自然状态中,有时在成人看来似乎是给儿童造成了痛苦,但实际上是自然给了他一种锻炼,精神上如此,身体上也是如此。他说:“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①
因此,他说,有些人是过分严格,有些人是过分放任,这两种情况都同样是要避免的。如果你放任孩子不管,就会使他们的健康和生命遭到危险,使他们在眼前受到许多苦楚;但是,如果你过分关心,一点苦都不让他们受,就会使他们在将来遭到更大的苦难,使他们长得十分娇嫩、多愁善感,从而使他们脱离成人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他们终有一天会达到的。你为了不让他们受到大自然给予他们的一些痛苦,结果反而给他们制造了许多大自然不让他们遭遇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