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陈独秀在“五四”前的概括,但胡适却强调它是对新思潮共同意义所作的最早的重要解释。他说:“比较最简单的解释要算我的朋友陈独秀先生所举出的新青年两大罪案,——其实就是新思潮的两大罪案,——一是拥护德莫克拉西先生(民治主义),一是拥护赛因斯先生(科学)。陈先生说:‘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11]不过,胡适又认为,此说虽然简单,却太过于笼统了。人们若问:何以拥护德、赛两先生就不能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或是何以凡是不同于德、赛两先生的东西都要反对?便很难用几句话说清楚了。胡适肯定陈独秀的概括是对新思潮意义作出的最早和重要的解释,这是对的;但是,他的批评并不妥当。上述他所引的陈独秀的话,不典型,缺乏必要的选择。当时陈独秀所以做这样的概括或解释,是要鲜明地表达这样的论断:近代西方社会所以优越,就在于以近代先进的文明为依托,它的精髓是科学与民主;故中国欲自救,舍科学与民主,其道无由。所以,他早在《敬告青年》中就已明确指出:“近代欧洲之所以优越他族者,科学之兴,其功不在人权说下,若舟车之有两轮焉。”[12]在胡适所引的《〈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陈独秀更有这样一段重要的话:“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13]由是以观,陈独秀的概括与解释,不仅就是《新青年》的“罪案”与新思潮的意义,而且从逻辑上说,它并不笼统,相反,鲜明、集中、准确,也实已消解了胡适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