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9月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质问〈东方杂志〉记者》,次年2月又发表《再质问〈东方杂志〉记者》,[1]对当时负有盛名的《东方杂志》进行严厉的批判,以为其主张有与“复辟”者同流合污之嫌,结果引起了与该杂志主编杜亚泉间的论争。这成为新文化运动中一段人所共知的有名公案。上述同一位论者虽然并不否定两刊在思想层面上存在严重的分歧,但却强调“陈独秀以非常手段‘对付’《东方杂志》的‘非观念’动机”,即“刊物办了两年多,影响仍然有限,而商务印书馆所经营的《东方杂志》却在都市文化人中甚为流行,难免心生嫉羡”,故为“争夺读者市场乃至全国读书界的思想领导权”,陈使用了“杀手锏”,借“复辟”做文章攻击《东方杂志》。“结果大有立竿见影之效”,后者销量大减,终令杜亚泉去职。[2]论者的此一见解与上述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最初“实并没有什么高远的志怀和预设路径”,相互补充,无非是要强调陈独秀办刊的成功,实赖其“非观念”的动机,即善于炒作的商业手段。论者的视角新颖,但终有过度解读之嫌。实际上,陈独秀对《东方杂志》的猛烈攻击,与其说是“心生嫉羡”的商业炒作,不如说是陈个人坚决不妥协并不免霸气与偏执作风的又一次集中反映。1917年初,陈独秀继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之后,随即发表《文学革命论》,径将胡适主张的“改良”提升为“革命”,举起了“文学革命”的旗子。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了“革命军三大主义”,并咄咄逼人,写道:“有不顾迂儒之毁誉,明目张胆以与十八魔宣战者乎?予愿拖四十二生的大炮,为之前驱。”[3]时远在美国的胡适,担心操之过急,建议文学问题当容不同意见充分讨论。而陈却复信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胡适事后回忆,对陈十分佩服,称他是“最重要的急先锋”,并说:“陈独秀的特别性质是他的一往直前的定力”,自己过于平和,若没有陈,文学革命至少还需推后十年。[4]这件事无疑典型地反映出了陈独秀果断和强硬的作风。如果我们从陈独秀与反省现代性的视角看问题,上述公案便可以得到更合理的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