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持续高涨是一引人注目的历史现象。“民族”、“民族主义”、“爱国”、“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等概念,显然构成了其中最基本的话语系统。耐人寻味的是,这些概念分别都是由梁启超先后第一个提出来的。[1]这说明了梁启超对于民族主义问题的充分自觉和思考的系统性。考察在梁启超民族主义的理路中,“民族主义”、“爱国”、“民族精神”三个重要概念的内在逻辑关系,对于进一步理解他的中华民族精神论,是十分必要的。
梁启超说:“民族主义者何?各地同种族、同语言、同宗教、同习俗之人,相视如同胞,务独立自治,组织完备之政府,以谋公益而御他族是也。”民族主义不仅以建立现代的国家为中心,说到底,是一种固结同族,“以谋公益而御他族”的思想主张和价值取向。梁启超强调,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走向成熟必经的历史过程,但它又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他说,国有与立,“皆有一种独立之精神”即民族精神,“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2]民族主义与民族精神一脉相承,但民族主义的高涨定然反转来促进民族精神的高扬。因为民族主义不仅是催生民族国家的原动力,而且,“此主义既行,于是各民族咸汲汲然务养其特性,发挥而光大之。自风俗、习惯、法律、文学、美术,皆自尊其本族所固有,而与他族相竞争”。[3]他还借重伯伦知理的话说:“民族之立国,……必须尽吸纳其本族中所固有之精神势力而统一之于国家。”[4]梁启超晚年回想往事,仍这样说:近世中国衰败,“恰好碰着欧洲也是民族主义最昌的进代了,他们的学说给我们极大的激刺,所以多年来,磅礴郁积的民族精神,尽情发露,……”这即是说,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必然要重视弘扬本民族的民族精神。所以,依此,梁启超时常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例如,1902年,他致书乃师康有为主张排满,说:“今日民族主义最发达之时代,非有此精神,决不能立国,弟子誓焦舌秃笔以倡之,决不能弃之去者也。而所以唤起民族精神者,势不得不攻满洲。”[5]不难看出,这里是将“民族精神”与“民族主义”两概念,等量齐观。又如,1921年,梁启超撰《辛亥革命之意义与十年双十节之乐观》,高度评价辛亥革命的意义在于促进了现代中国人的自觉。其中“第一,觉得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他说,这“叫做民族精神的自觉。”[6]但第二年在《五十年中国进化概论》中,却又称这“是民族建国的精神”,[7]也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如前所述,梁启超强调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但他又说民族主义是为了“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8]而“外国侵凌,压迫已甚,唤起人民的爱国心”,[9]足见在他的心目中,爱国同样也是民族主义的核心。
至此,我们不难体会到梁启超运思的理路:民族精神是国有与立的灵魂或根本,民族主义则既是面对外侮进逼民族成长必经的阶段,同时也是民族精神发展的内在要求。二者相互依存,互为表里,其衔接的机枢或点化的精灵,则在于国民的“爱国心与自觉心”,即爱国主义。故他复强调:“天下之盛德大业,敦有过于爱国者乎”?[10]“吾辈今日之最急者,宜莫如爱国”。[11]明白了这一点,便不难理解梁启超的中华民族精神论,又如何构成了以下他的两大重要思想主张的根本基础。
其一,民族精神论与“新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