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有了孔子和孔鲤父子俩的这段对话,从此,“趋庭”便有了专指承受父亲教导的意思,而“鲤对”,则专指儿子回答父亲的询问。在唐代文学家王勃的《滕王阁序》中,为了表达将要去见自己的父亲,写下了“他日趋庭,叨陪鲤对”,这句诗文便出自孔子教子的故事。“趋”不仅是古人对尊长、宾客的致敬之礼,有时候,即使对方并非尊者,只要认为对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也可以向对方趋礼。据说孔子就有这样的习惯,凡是遇到穿丧服的人、穿着朝服的人以及盲人,即使是经常相见,孔子从他们的面前经过时,不论年龄大小,都会礼貌地小步趋行,以表达对居丧者、弱者的同情,以及对公务者的尊敬之意。
趋礼,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如此频繁,更不用说在朝堂之上了。《礼记·玉藻》篇有云:“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在古代,国君派使者召见臣下时,会使用三个符节,来表示事情的紧急程度。如果是两个符节,表示事情很紧急,臣子就要“走”着去见君王,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跑着去见君王。如果只用一个符节,则表示事情不太紧急,但臣下还是须趋行前往。总之,作为臣下,不论事情缓急,国君召见,就不能走得太慢,等见到君王时,更不能不趋。事实上,在古代朝仪中,不仅入朝时须趋行,退朝时,大臣们也须趋行。比如在汉初,叔孙通为汉高祖所制的朝仪中就明文规定,臣子每次朝见皇帝时,常礼都要用趋行。如果谁入朝,当趋而不趋,那是要受惩罚的。
也正因为趋行如此受重视,据史料记载,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入朝见君可以“不趋”的情况,因为这是一种极高的特殊礼遇。据《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汉高祖“乃令萧何第一,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刘邦批准萧何上朝时可以“不趋”,同时还可以不解佩剑、不脱鞋上殿。在那个时期,臣下带剑履上殿,也算是汉朝史无前例的礼遇了吧。因为从秦朝开始,就已有明确的法令规定,臣下是不可以带剑上殿的。
以上说的“不趋”,在古代,属特殊场合下特殊身份的礼遇。一般情况下,人们趋不趋、如何趋,都要视具体场合、具体情境而定。《礼记·曲礼上》就载有“三不趋”的场合:
其一,帷薄之外不趋。
在古代,天子居住的地方,会在门外设置屏风,臣下面见天子,进入屏内都须趋行。而诸侯住的地方,在门内设屏,臣下在屏外也须趋行。大夫、士住的地方,虽不设屏,但大夫家设帘,士家设帷,所以“帷薄”实指士大夫的居所。臣下见士大夫,在幔帘外,看不到里面的人,所以不见不施礼,可以“行自由,不为容也”(郑玄《礼记注》),更无须趋,正常行走,不失礼。
其二,堂上不趋。
孔颖达注,因为“堂上迫狭故也”,堂上空间比较狭小,徐趋即可。如果疾趋,就很容易磕碰到。如果堂上有尊长在,则以徐趋示敬,等到了堂下,便可疾趋。
其三,执玉不趋。
庙堂之上,属庄严的场合,执拿玉器或其他贵重器物时,万不可趋行。一是显得不庄重,二是担心一旦发生意外,被绊倒有可能摔坏器物。所以,对执拿玉器时的走姿,要求极高。《礼记·曲礼下》载:“行不举足,车轮曳踵。”可以看出,对执拿玉器时的走姿,是极为谨慎的。首先,执拿玉器行走时,表情需庄重肃穆。迈步时,不可以像平日里那样,抬腿举足就走。迈步的方式,讲究起前拽后。就是先抬起脚尖,脚后跟不离地。然后,像车轮滚动那样,脚底几乎要蹭着地面,慢慢地往前拽地而行。步伐要紧凑,以至于旁人都看不到鞋底。只有这样的走姿,古人认为才足以向天地神灵、祖先,表达恭敬和虔诚之心!
第三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