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时期,古人实行的是分餐制。 一开始,因为古代没有桌子,大家都坐在筵席上,筵长在下,席短铺在上,进食制的时候,食物直接放在筵席之间的位置上。到了战国时期,案开始兴起,一些官僚富族人家吃饭的时候,每个人的筵席边上会加上一张低矮的食案,把食物和酒馔直接摆放在上面,人各一份,凭案而食,各吃各的,互不干扰。这种把酒菜放在案上,比直接放在筵席上,既便捷又卫生。不过,那时的食案也只是提供给家里的尊长使用,其他一般家庭成员也不能加案。
合食制
到了隋唐五代,随着高足坐具的传入,筵席(或坐榻)逐食
渐改为高腿坐具。席地而坐的就餐习俗,也悄悄地发生着变制
革。古人觉得分餐制已经不适应高足坐的生活方式,直到八仙桌的出现,围桌合食就餐就成了习俗。此后,席地而坐的“分餐制”,转而变成了高凳或高椅大桌的“合食制”。人们围坐吃饭,相互交流起来更方便,气氛也比较热闹。有些富人家里,把所有的菜品改由专人提前在厨房切好、摆好盘,再用托盘端上桌,进而实行合食。
饮食时间
我们现在的生活,一日三餐是就餐标准。那么,古人一天要吃几顿饭呢?
先秦时期古人的饮食,一日两餐是标准餐。上午一顿,下午一顿。如果遇到灾荒之年,贫困人家也许就一顿,也许食不果腹,好几天吃不上饭的也有。第一餐,在上午九点左右吃,叫朝食,又叫饕(yōng)。当太阳行至东南角的时候,属隅中,朝食就在隅中之前吃。第二顿饭,下午四点左右,也就是在申时吃,叫铺(bū)食,又叫飧(sūn)。
一日两餐制到了汉代开始有了一些变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物也不再匮乏,人们的活动量也增多,到了中午还是会容易饿,于是在那些王侯士大夫家里,偶尔在中午时段,加餐一顿小点心也是常事,但不算正餐。对于贫苦百姓来说,饿归饿,仍旧保持着一日两餐的习惯。到了唐代,一日三餐便开始成为常态。宋代普通百姓也是一日三餐,甚至到了晚上,有些人还会像今人一样,再加一顿宵夜,也是有可能的。到了明代,许多地方也都一直保持着一日三餐。不过到了清代,除了汉人,满族人仍然保持一日两餐的习惯。就连宫里的皇帝,每天的进膳也是一天只吃两餐。早上六七点钟属早餐时间,下午一两点钟属晚餐时间。不过,皇帝到了晚上六七点钟,还会吃些小吃,称为“晚点”。皇帝的晚点不算正餐,吃得也比较简单。
荐食之礼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为了让人们“知自别于禽兽”,摆脱和远离动物的吃相,首先在食礼上,就制定了许多规矩礼仪,比如食物的材料、食器的摆设、端菜执物的姿势,甚至菜肴的摆放位置,都有严格的规定。
手持食器
菜肴做好,端上席间时,手持食器,首先要注意个人卫持生。古礼规定:“洗盥、执食饮者,勿气。有问焉,则辟食呼而对。”(《礼记·少仪》)当手里端拿着食物的时候,要屏住呼吸,不能对着食物和宾客大口喘气。中途如果有人问话,需要回答,一定要侧转头,朝向宾客的口、耳之间的位置说话。其次,“凡齐,执之以右,居之以左”。凡是用调料调制的羹类菜肴,端菜时要用右手拿住器皿,同时用左手托捧,以保持平稳,避免汤汁外溢、洒溅出来。
进食卫生
进自古以来,人们就非常注重饮食与卫生、饮食与健康的关系,古人还形成了一套非常进步的饮食观。比如《论语·乡党》中,孔子就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要求。春秋时期,要求食物制作得精细是很难的,而孔子平时对饮食并不讲究,并且提倡君子食无求饱,吃够就行,不要过量,不要吃撑了。但是孔子要求在祭祀祖先、祭祀宗庙的时候,所用的食物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用料和加工方面都要特别讲究洁净、精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到达尽“仁”尽“礼”的意愿,其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