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前比较重视终结性评价,如每学年、每学期都要进行各种考试,以区分学生语文成绩的优劣,并进行分等、选拔等。终结性评价具有事后检验的性质,对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的行为的调节和改进作用不大;如果只重视评价的最终结果,无法了解这个结果形成的原因和过程,就容易出现虚假现象。而且终结性评价的标准是预先设定的,如果这个标准不够科学或难以检测,也会影响评价的可靠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形成性评价关注学习过程,有利于及时揭示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改进教与学活动。终结性评价关注学习结果,有利于对教学活动作出总结性的结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应加强形成性评价”。因此,教师应淡化终结性评价,重视诊断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的运用,构建一个动态的、发展的、开放的语文学习评价体系。
(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又称为量化评价或数量化评价,就是力图将语文教学现象、语文学习现象简化为数量,进而从数量的分析与比较中对语文教学和语文学习的成效做出定量的评价结论。定量评价具有简明、精确、客观的特点,它能够加强评价的区分度,降低评价的主观性和模糊性,特别适合用于某些简单、单纯的教育现象。在我国的语文教学评价中,对学生语文学习质量的评价常用定量评价的方式,如用分数来表示学生的语文成绩。语文教学具有复杂性,纯粹的、过分的量化描述,容易把教师和学生那种丰富的个性表现泯灭在一组组抽象的数字中,把问题简单化、表面化,甚至引导到庸俗的功利追求。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语文学习注重情感体验和语言感悟的特点,也很难全部量化。因此,仅用定量评价的方式,不能适应语文学习评价的需要。
定性评价又称为描述性评价,就是力图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揭示和描述语文教学、语文学习的各种特质,以彰显其中的意义。它不片面追求数量化的方法,而是在评价过程中,注重对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的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与分析,力求全面深刻地说明被评价对象的性质。定性评价反对将复杂的教育现象简化为简单的数字,主张评价应全面反映教育教学的真实情况,为改进教学实践提供可靠的证据。定性评价方法具有全面、深刻、形象的特点,能对于不宜、不能量化的对象做出质的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它是评价者对课程现象的某种解读,更适用于对复杂的教学、学习现象的评价。和定量评价相比,虽然定性评价不如定量评价精确具体,有时也有不可靠性和对所得出的结论表述不确定性的缺点,但定性评价更多的关注内在的、过程性的东西,重视课程的整个运行过程,能全面评价被评价对象的发展,在充分肯定进步的同时又能提出问题,在鼓励和表扬的同时又能看到缺陷,是一种蕴涵着未来教育思想的发展性评价。
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更应重视定性评价,要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反映学生语文学习的状态及水平。
三、小学语文学习评价的方法
同一种评价方式,其具体的评价方法又是多种多样的。定量评价常用测验法、统计分析法,定性评价有观察法、评语法、档案袋法等形式,还有综合运用了质性评价方式和量化评价方式的学生成长手册等。下面重点介绍几种常用的小学语文学习评价的方法。
(一)考试法
考试法是在一个阶段的学习结束时对小学生的语文学习成效所进行的数量化评价。一般由教师预先出好试卷,学生用笔答或口答的方式解答试卷上的试题,考试成绩用分数体现。考试类型按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口试和笔试、开卷和闭卷、单项考试和综合考试、常模参照考试和标准参照考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