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对目标的设定,在三个维度中非常重视“过程与方法”这一维度,并同时专列“综合性学习”的目标。仔细分析三个学段的目标,主要表现为:一是培养学生对事物的好奇心,产生探究的强烈兴趣;二是培养学生综合性活动的自主性,注重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三是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要求学生人人主动积极地投身其中,善于与他人合作;四是体现“综合性”,即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课内与课外的融合,校内与社会的整合,在多学科的交叉中体现语文知识和能力的实际运用,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小学语文课程目标体系的特点
(一)九年一贯整体设计
整体考虑并通盘安排小学和初中九年制义务语文教学的教学目标,不仅有助于五个领域的教学目标在各个学段都保持合适的梯度,形成一个完整的、有体系的目标呈现,而且有利于学生的中小语文教学的衔接。
语文课程阶段目标根据儿童心理和语言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安排,每项目标之间都保持一定的梯度,循序渐进。比如,识字与写字先于阅读,阅读先于写作。特别是写作,第一学段的“写话”——第二、第三学段的“习作”——第四学段的“写作”,从多读少写到多读多写,从“写自己想说的话”到“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从这些目标的表述来看,阶段的教学重点就比较清楚。
(二)五个领域协调一致
新课标倡导“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五个领域的设计体现了对综合性的追求。例如,“拼音教学”放在“识字与写字”部分,因为两者关系密切。再如专门设“综合性学习”这种超越听、说、读、写的综合性学习,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多方面的能力,尤其是语文实践能力。
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和“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语文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内部诸多方面的联系,加强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以利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协调发展。
(三)三个维度有机融合
语文教学的三维目标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它是一个有机整体。无论是总目标还是阶段目标,都呈现目标融合的特点。如总目标的第三条“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学习语文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就是“过程与方法”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融合。
之所以这样制定目标,目的就是要构造一个全面育人的框架,追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知识的结果,还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问题。所以在教学中不能割裂三维目标,把三者放在一个平面上,把教学过程看做一个一个单独目标完成的相加,而应该是有机的整合。“知识与能力”是基础,是核心,是最重要的一个维度,同时它又是其他两个维度发展的依托,以“过程与方法”为桥梁,实现三维目标的整体融合。在教学中,我们要以“知识与能力”为主线,渗透“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并充分地体现在“过程与方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