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宏观的角度着眼,还是从具体的语文教学内容入手,“知识与能力”是核心,“过程与方法”往往是实现“知识与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途径,目标的呈现均是三个维度的有机融合。
(二)阶段目标
阶段目标是总目标的具体贯彻和实施。每一学段五个方面的目标: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在阶段目标内,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体现了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
1.关于识字与写字
识字写字是进行阅读和写作的基础,学生学习识字写字,就是为了掌握语言这门工具,落实语文的工具性。同时,通过学习识字写字,也传递了丰富的汉字文化信息,落实了语文的人文性,体现了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识字写字的阶段目标着重体现以下特点:注重学生识字写字的兴趣培养;注重学生识字写字良好的习惯培养;遵循“读、写分开”、“多认少写”的原则,注重学生识字写字能力的养成;学习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注重识字写字审美情趣的培养。从中不难看出,无论是识字写字的兴趣培养,还是习惯培养,以及能力养成,均是循序渐进,符合低段儿童的发展规律。
2.关于阅读
阅读能力的养成是小学语文教学非常重要的教学内容。在阶段目标中,呈现出重视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和体验;重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等特点。正如“教学建议”中所写的:“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
阶段目标关注阅读中积极健康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强调养成阅读的兴趣和习惯;强调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以及阅读内容和方法的有机渗透。在阅读的过程与方法方面,课程标准特别要求加强朗读,要做到“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该要求贯穿于三个学段。同时注重默读、精读、略读、浏览等方法的学习与运用,在三个学段中,要求既清晰具体又稳中有升。知识和技能,是阅读教学的重头戏。学习语文知识是为了运用,应该促使知识向能力方面转化。所以,阅读的知识目标尽可能转化为能力要求来表述,分别为理解词句的能力、文本理解的能力和标点符号运用的能力等。特别要说明的是,在三个学段,知识和能力目标凸显出不同学段的特点,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和差异性。2011年修订版的亮点是增加了背诵优秀诗文的要求,第一、第二学段的每学段50篇,第三学段60篇。对于优秀诗文的背诵,既是语言的积累,也是文学的积累,更是文化的积淀。
3.关于写作
在阶段目标中,第一学段称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称为“习作”,到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这样表述是为了体现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写作的难度。
阶段目标强调写作兴趣的培养,增强习作的自信心;重视鼓励自由表达,个性化表达,“写自己想说的话,写自己想象中的事物”,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有意淡化文体,主张多写、多改,在实践中提高写作能力。
4.关于口语交际
《语文课程标准》关于口语交际的理念是:“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必备的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
阶段目标注重交际的实践练习,强调以贴近生活的话题或情境来展开口语交际活动;强调交际技能的培养,不同学段提出相应的目标;注重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的培养。
5.关于综合性学习
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这是旨在倡导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综合性学习正是这样一种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