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四、比较法上的观察》
第(2/2)页


1993年10月中旬,吴冠中获悉上述事宜后认为,其从未画过《毛泽东肖像》,创作日期落款为1962年更是荒唐可笑。于是,委托他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设法制止对该画的拍卖。同年10月25日,上海市文化管理处以沪文社字(1993)第95号文通知“朵云轩”,上述画件“如确系伪作,须迅速撤下,停止拍卖;如有其他伪作,也须照此办理,并请将核查情况上报我处”。对此,“朵云轩”作出如下答复:该画系“香港永成”在香港接受委托作品;拍卖在香港举行并由香港法人主持,决定权在“香港永成”;一定转告上级意见及作者要求,尽力说服“香港永成”撤下该作品。之后,“朵云轩”多次电告其在港观摩拍卖的考察组,向“香港永成”转达有关部门的通知及吴冠中的意见,同时也对系争作品进行了鉴定。“香港永成”接到“朵云轩”转告的通知和意见后,当即请香港有关专家对此作品进行了认真鉴定,从创作特点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认为作者称假的理由不能成立,同时确认此作品创作于1966年而非1962年;找来了此作品的委托人,向其了解了购买《毛泽东肖像》画的情况,并由委托人作了担保。“香港永成”还出具证明称:有关上述作品的代理、宣传、竞拍等事项均由本公司照章办理,与上海朵云轩无关……本公司以为根据香港法律以及公司的拍卖规程,我们可以决定拍卖。1993年10月下旬,“朵云轩”专家赴香港参加拍卖工作。同年10月27日下午,由“香港永成”和“朵云轩”联合主办的中国近代字画及古画拍卖会在香港九龙海城大酒店举行,编号第231号署名吴冠中的《毛泽东肖像》画以52.8万港元成交,其中4.8万港元为拍卖人所得佣金。

1994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根据吴冠中所在单位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要求,对《图录》中《毛泽东肖像》一画的署名字迹是否吴冠中亲笔所写作出“刑事科学鉴定书”,结论为“送检的上海朵云轩与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目录中第231号署名吴冠中的《毛泽东肖像》画上书写‘吴冠中画于工艺美院一九六六(重复字)年’字迹,不是吴冠中亲笔所写”。1994年7月16日,吴冠中以“朵云轩”和“香港永成”侵害其著作权为由,向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7项)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假冒吴冠中署名的《毛泽东肖像》画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吴冠中的著作权,应停止侵害;(2)两被告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上载文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通过;(3)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73,000元。一审诉讼费人民币2,700元,由被告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朵云轩”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如下:(1)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4)沪中民(知)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的第1项:被告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假冒吴冠中署名的美术作品《毛泽东肖像》的行为,共同严重侵犯了原告吴冠中的著作权,应停止侵害;(2)维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4)沪中民(知)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的第2项:两被告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上载文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通过;(3)变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994)沪中民(知)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的第3项“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73,000元”为“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吴冠中损失人民币73,000元”,其中上海朵云轩赔偿吴冠中27,000元,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赔偿吴冠中46,000元。一审和二审诉讼费人民币5,400元,由“朵云轩”负担2,000元,“香港永成”负担3,400元。

此案中,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是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7项,认定“朵云轩”和“香港永成”联合拍卖假冒吴冠中署名的美术作品《毛泽东肖像》的行为共同侵犯了吴冠中的著作权。[19]如果类似行为发生在德国,由于其属于“与被署名人作品无关的艺术伪造”,则排除了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的适用。

为何在中德会有这种适用法律的差异?理由已如上所述,即按照德国学术界的观点,没有作品产生,是不会产生侵犯著作权问题的。因此,自己绘画而署名家的名或在其他不出名的作者的作品上署名家的名,都没有侵犯被署名人的著作权。其实,不仅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第1条有这样的规定,即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依照本法对其作品享有保护。《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1条也明确规定:“适用本公约的国家为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结成一个同盟。”这里都强调保护的是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即著作权。如果我们查看一下中国《著作权法》第1条,也会发现有类似的规定,即:“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显然,这里强调的也是保护有“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20]

由此可见,区分“与被署名人作品无关的艺术伪造”和“与被署名人作品有关的艺术伪造”的结果会导致适用法律的不同。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适用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有作品存在。无作品,就不会产生作者的著作权,也就谈不上著作权保护。因此,与被署名人作品无关的艺术伪造,不能适用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而根据中国目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则不必考虑这样的条件。当然,如果中国公民在德国遇到类似问题,就不能依据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提出请求权,而需要考虑依据其他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虽然德国《著作权与邻接权保护法》第107条对与被署名人作品有关的艺术伪造行为有所规定,但仅仅是规定了刑事责任。这表明德国对该行为的处理比中国要严厉。

相关小说

京舟南渡 都市 / 完结
京舟南渡
欢栀
【他是她永远靠不近的岸,却是命运为她设定的终点】阮南枝的暗恋,是一场无人知晓的独舞。作为少儿舞蹈老师,她在镜前教孩子们舒展肢体,却在许京舟的世界里始终踮着脚尖。直到验孕棒上的两条红杠,将“淮大医学院的天之骄子”与“培训机构的舞蹈老师”绑进同一本结婚证。一句我们可以结婚,她成了他的妻子,他孩子的妈妈。婚后的许京舟像是
56.63万字 3 小时前
蓓露丝历险记 武侠 / 完结
蓓露丝历险记
日暮而途远
从小就爱探险的小女孩蓓露丝,在凛冬的大雪中救下了被狼族养大的小男孩,两人多次身处险境,慢慢结下了深厚的羁绊,他们一起拜师学艺,在困难中相互帮扶,携手游历世界。
294.17万字 1 小时更新
重生香江之大亨时代 都市 / 完结
重生香江之大亨时代
樟树下一书生
各方大佬都还潜龙在渊却已有腾飞之势!这是即将到来的黄金大时代,这也是一个大亨崛起的故事。
161.89万字 1 小时更新
天下安康 历史 / 完结
天下安康
鸣奇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这是一个被误解和丑化的王朝,北击突厥,西灭吐谷浑,南并林邑,东征高句丽,举世强者,尽皆臣服。这也是一个伟大而传奇的时代,开科举,通运河,立三省六部,定隋律,三十七年国运,功泽后世。身为隋臣,将燕然勒功,布汉威于异域。乱世枭雄,当马踏天下,逐群雄在中原。寒门小将,当乱世来临之时
512.44万字 59 分钟前
超时空交易:我的任意门去万界 都市 / 完结
超时空交易:我的任意门去万界
讲话的猫
杨凡获得祖上传下来到内测时空交易资格。从此开始了屌丝逆袭之路。唐朝的公主:“夫君,你这样不好!”李世民:“你小子放下朕的传国玉玺!”李云龙:“杨兄弟,你就再支援老哥几发炮弹吧,那玩意儿下不了蛋!”陈旅长:“这些武器够打到樱花开的地方了!”林东:“换个可控核聚变,你才出这点?”曹操:“兄弟你是同道中人啊,共饮!共饮!
60.73万字 2 小时前
末世求生:开局人类缩小100倍 科幻 / 完结
末世求生:开局人类缩小100倍
小镇写诗人
如果人类缩小100倍,人类还能继续统治地球吗?如果人类缩小100倍,人类还能站在食物链顶端吗?如果人类缩小100倍,人类文明还能否延续?如果人类缩小100倍,人类生活会发生哪些变化?……谢邀,你要的答案,都在此书中。PS:这是一个主角团带领的新人类重回食物链顶端、建立新世界秩序,并拯救地球的故事。
43.75万字 2 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