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words:TheCrimeofLosingtheGunsWithoutReporting,Rationality,Article129ofthePenalCode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2]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3] 随庆军:《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河北法学》,2005(3)。
[4] 鲍遂献、雷东生:《危害公共安全罪》,314~315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5]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53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6] 赵秉志:《新刑法全书》,217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7] 陈建清:《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法律思考》,载《河北法学》,2001(5)。
[8]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537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9] [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19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10] 储槐植、杨书文:《复合罪过形式探析——刑法理论对现行刑法内含的新法律现象之解读》,载《刑法学精粹》(2001年卷),328页,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11]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624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12] 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五版),35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536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李希慧:《刑法各论》,8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3] 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142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14] 林亚刚:《危害公共安全罪新论》,305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15] 随庆军:《对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方面的研究》,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
[16] 侯国云:《过失犯罪法定刑的思考》,载《法学研究》,1997(2)。
[17] 李卫红、孙政:《过失危险犯》,载《中国刑事法杂志》,1998(6)。
[18] 《失枪七日一个城市的恐与反恐》,载《中国新闻周刊》,2009(12)。
[19] 柯海霞:《业务过失犯罪基本问题研究》,载《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0] 《广西一民警醉卧街头丢配枪 犯玩忽职守罪领刑一年》,载http:///rollnews/2010-07/06/content_3051219.htm,访问日期: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