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核查明:被告人王某在蒲城县罕井镇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害人刘某和妻子张某。张某先与刘某谈恋爱,因刘某家庭反对,二人终止恋爱关系。1992年,被告人王某与张某结婚。婚后,二人夫妻感情尚可。2006年前后,王某发现张某与刘某有来往,王某即怀疑二人有奸情,并追问张某,张某对王某解释与刘某系正常交往,但王某并不相信,导致二人夫妻关系不睦。王某遂认为此均系刘某造成,对刘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08年6月1日19时许,王某在村中碰见来到村里奔丧的刘某,遂将刘某叫至其家中质问,因言语不和,王某即拿出事先准备的杀瓜刀在刘某身上连捅数刀,后关上家门逃离现场。6月2日晚,王某返回家中,发现刘某已死亡,便将刘某尸体转移至村北一土窑内后逃离。2008年7月23日17时许,王某在陕西省富县一家网吧内被抓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裁定核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刑事判决。[1]
本案中,对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后,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均上诉的情况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二审作出发回重新审理的裁定。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后,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陕西省高院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经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照法律规定裁定核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运行复核法律规定。
思考题
1.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2.设立死刑复核程序有什么意义?
3.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核准权的下放存在什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收回死刑核准权的意义是什么?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可以作出什么处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5.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哪些新的规定?
[1] 案例资料来源: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