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源学方面来看,也能证明这里所作的解释是正确的。在新用语出现以前,主要使用“社会形式”的用语。而在辩证哲学中,形式这个概念的含义不是指外在形式,而是指内部结构。由此,从“社会形式”的概念转变为“社会经济形式”、“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就成为可能。马克思从地质学那里借用了形态这个概念[90],而这个借用是恰到好处的。弄清马克思著作中新的用语的出现由怎样的具体情形所决定,是很有意义的。
如果考虑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经阐发了只有经济史才具有独立意义的思想,那么,把作为社会经济结构发展阶段的形态加以区分出来,就特别容易理解了。
总之,到1859年,整体说来在对社会结构的解释上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完成了把生产关系从所有其他社会关系中区分出来的过程,并且制定了历史上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的新概念,即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
在历史分期上马克思向前迈出了另外重要的一步,新的历史分期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还划出了经济史上的一个时代——“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是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开始的新研究的直接成果。[91]由此可以特别明显地看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追溯性的差异”的意义是多么巨大。[92]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也是一样。马克思在叙述1845年他所取得的成果时,使它具有了和1859年的思想水平相适应的形式。虽然,整体说来,1859年叙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观点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关这个理论的内容是相一致的,但是,某些根本性的新因素(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亚细亚生产方式等)在那里毕竟是没有的。因此,那个初看起来仅仅是“追溯性的差异”的东西,现在仔细看来,却是马克思经过新的更深入的研究而实现的质的飞跃的一种突变形式。
第二,如果说在1846年,历史发展的时代从用语上看是按照所有制形式区别开来的话,那么,1859年马克思就是按照生产方式来区别了。由于马克思把财产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法律上的用语[93],这就是说,马克思从按法律形式的分期转变成按经济内容的分期。尽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为此准备了全部前提条件,但是,马克思只是在1857~1859年才把它们完全付诸实现。
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唯物主义观点的深化至少表现在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相对来看可以把它们概括为:从社会关系过渡到生产关系和从所有制形式过渡到生产方式;二者都在新的范畴——社会经济形态中得到了反映。
1857~1859年间,唯物主义历史观完全成熟了并获得了经典性的明确的形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经典性精确表述的那些观点,随后在他的主要著作《资本论》中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几个方面的进一步的重要发展,那已经属于新的历史阶段,即马克思生平的最后年代的时期。
七
巴黎公社以后,随着新的历史局面的形成,马克思主义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那些使唯物主义历史观得以进一步发展的新因素也积聚起来。决定唯物主义历史观进一步发展的那些新因素,基本上可以归纳如下。
当时,马克思虽然继续写作《资本论》,但《资本论》的基本理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严重的疾病妨碍了马克思去完成自己的主要著作,但是马克思知道,在他死后,恩格斯一定会把《资本论》的其余各卷编辑出版。[94]而当时新的历史形势,特别是工人运动发展的新阶段和科学的新发现,都要求进一步探讨、丰富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