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长期盛行着一种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传统观念,那就是崇尚人们的等级尊严,忽视人们的人格尊严。至于在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尊重,对于某些教师来说,还没有确立这样的意识,他们往往把侮辱学生的人格看得无足轻重,当成家常便饭,这方面的事情不时见诸媒体的报道。这种状况给少年儿童敏感的心灵带来的伤害和摧残,是非常严重的。
中国台湾已故女作家三毛,曾自述12岁读初二时的一段经历[6],读来震撼人心:
由于数学老师对她极为冷淡,她上课时总是感到老师的眼睛“像小刀一样随时会飞来杀我”,所以根本听不进课,成绩一直很差。后来她发现,每次数学小考的题目都是老师从课本后面的习题中选出来的,于是就凭借记忆力好,把这些题目的解法事先背下来,终于连续得了6个100分。一次,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让她当场做一套初三考题,她当然一道也做不出来。老师便把她带回教室,对全班同学说:“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最喜欢吃鸭蛋,今天老师想再请她吃两个。”说罢,就用毛笔在她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圆圈,并罚她在教室角落里一直站到下课。下课以后,老师又罚她到操场上绕场一圈“示众”。
这次人格侮辱给这个小女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刺激,使她从此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最初,她一走到自己的教室旁,就会昏倒;后来发展到只要一想到上学,就会失去知觉。于是她再也不能上学,在家里锁上门窗,把自己封闭起来,几乎与世隔绝。直到7年后她19岁时才结交了一位朋友,并在这位女友——台湾作家陈若曦的帮助下才重新开始接触社会。
从这一事例中可以看到,教师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在教育过程中是一种不可原谅的过失,它对学生精神世界的打击和给学生人生道路造成的后果,是难以估量和弥补的。
2.让学生感到你是一棵大树,把绿荫覆盖在他们身上
(1)忌“以分取人”、对学生别贵贱定亲疏
学生分数低、成绩差,是发展中的差距,教师没有任何理由因此而漠视他的人格。几岁、十几岁的学生,他们还是骨骼未长就的孩子,他们还在发育,他们身上每分每秒都可能会诞生一个新世界。
人类文明史上的许多事实表明,一些学生时期考试分数并不突出的人,后来却成了优秀人才,甚至成为伟大的科学家。例如富兰克林、瓦特、法拉第、达尔文、爱迪生、爱因斯坦等都是如此。美国女科学家芭芭拉·麦克林托克在81岁时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她在领奖台上说:“我是一朵秋天里的雏菊,我相信,不是每一朵花都在春天里开放。”[7]的确,每一朵花都有自己开放的季节,每个孩子的生长发育亦有快有慢,同一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水平也存在差别。快或慢没有优劣之分,只是节奏不同而已。教育要尊重差别和差异,要善于聆听不同节奏的“交响”。现在,在很多国家,学生考试分数被作为其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向他人公开,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避免某些学生因分数而受到歧视。
(2)让体罚和变相体罚远离文明的场所
善待孩子是教师的责任,善待孩子包括要学会容忍孩子的弱点。但这方面经常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有的教师动辄辱骂学生:“你真笨”“你的脑袋真是一块死木头疙瘩”……甚至将学生的祖宗八代也一起“株连”上。
有的教师为了抬高毕业班的总成绩,给成绩差的学生开出“弱智”证明,把他们推上了求学无门、受同学歧视的“绝路”。
有的教师仅因学生从同学的文具盒中拿了10元钱,就用锥子在学生脸上刺了一个“贼”字,并涂上墨水以示“训诫”。
有的教师让全班学生轮流打没写作业男孩的耳光,有的同学下手轻了,教师还让重新打,只有用力打才能过关。12岁的小明(化名)在日记中写道:“幸好我的自尊心不强,要不然(我)就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