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概念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内容丰富、历史悠久,长期为各族人民喜闻乐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这个词,目前国内体育界和民族学界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概念定义。《中国大百科全书》的体育卷和民族卷,都没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辞目。1986年9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的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期间,由国家体委、国家民委联合主持,举办了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术研讨会,会上首次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进行了研讨,形成了以下几种看法:
(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
(2)是指近代体育传入我国各民族以前就已经有的那些体育活动内容。
(3)凡是目前在一些民族地区仍有流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包括自娱活动)内容,都属于民族传统体育的范围。
(4)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具有民族性、传统性、体育性的活动项目。
根据以上看法,国内一些民族学专家提出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定义:“长期流传在各民族民间的,以锻炼身心和娱乐为目的的各种活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少数民族的历史关系十分密切。由于历史悠久,长期为各族人民所喜闻乐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很强的趣味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容和形式上风格各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它们表现为力量与技巧的结合,以增强体质、有益身心、振奋精神为目的,尽管活动的方式各不相同,但都有很强的体育性。可以认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指我国各少数民族以民族或一定地域为单位,长期开展并因此而具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各种体育活动。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来源于生产生活实践
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不明确,各个氏族部落都必须靠狩猎、采集、捕鱼等活动来维持各自的生存和繁殖。
1.狩猎活动形成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狩猎活动是人类早期最重要的生存方式。人们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创造了各种狩猎的方法。狩猎技能成了战胜豺狼虎豹以及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这些技能经过长期的衍化,就形成了今天的体育活动。如射弩、射箭、刀术、枪术、投掷、赛马等体育活动是许多民族共有的文化形式。在茫茫草原上,“打布鲁”成为蒙古族人击打飞禽走兽诸如野鸡、野兔和狐狸等动物的方法,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射弩是生活在高山峡谷的傈僳族、拉祜族、怒族、独龙族狩猎的重要方法;弩弓和箭是傈僳族男子的标志和随身之物,由此可见射弩在生产生活中的地位;现在,“射弩”这个项目已经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叉草球”是以捕鱼为生的赫哲族人的体育项目。赫哲族人早年以鱼皮为衣,为了保存鱼皮的完整,叉鱼要准确地叉在鱼鳍上,于是要反复练习叉鱼的本领,因此,赫哲族人自古以来就流传着“叉草鱼”的活动。彝族的“飞石索”、土家族的“打飞棒”、苗族的“打草蛇”、彝族的“皮风子”、满族的“射兔”、侗族的“投火把”、哈萨克族的“叼羊”等许多体育项目,都是人们早期狩猎情景的写照。
2.采集、生产形成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