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集体的内涵
说到班集体,我们首先要谈一谈班级。班级和班集体是两个经常使用但又极易混淆的概念,区别班级和班集体有助于我们深刻把握班集体的内涵及功能,做好班集体的工作。
班级是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实现社会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场所。班级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由年龄与知识程度相同或相似的学生所组成的学生组织,它以学生正式群体的形式出现。作为一个班级,不仅要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同时还肩负着培养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的任务。
集体是一种正式群体,但它却是一种特殊的正式群体,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而严密组织起来的有纪律、有心理凝聚力的群体。与群体比较,集体的目标更明确,组织结构更严密,纪律性更强。在教育史上,关于什么是集体,不少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日本的片冈德雄认为:“集体是为了一个或几个共同的目标,进行角色分配和交互作用的两个人以上的集合(群体)。”[1]
苏联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认为:“集体是群体的高级形式,并非任何群体都能称之为集体,也不能把任何共同行动或工作的社会成员共同体称之为集体,有共同价值、共同的活动目的与任务且具有凝聚力的高度组织起来的群体才是集体。”[2]马卡连柯则认为:“集体不是一群个别人的偶然集合,而是社会的结合,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细胞,集体是以社会主义的结合原则为基础的人与人的互相接触的总体。”[3]
可见,班级不等于班集体,它只是一个有组织的学生正式群体,而班集体则是班级群体的高级形式。班级与班集体在社会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一点我们从苏联班级集体理论的研究成果中就可窥见一斑。他们把班级集体的社会本质特征概括为以下三点:[4]第一,高度的社会倾向性。马卡连柯强调集体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包含在整个社会关系的体系中,班级集体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然要反映社会的政治、道德、美学等思想。班级集体的目标只有和社会目标相统一,其活动才能取得具有社会价值的成功。马卡连柯重视集体的社会倾向性的重要思想为后人所瞩目。第二,高度的组织性。组织程度的高低是鉴别群体和集体的又一重要参数。马卡连柯把集体定义为:“那些组织起来的,拥有集体机构,以责任关系彼此联结在一起的个人有目的的综合体。”第三,高度的社会主体性。彼得罗夫斯基提出了“以活动为中介”的理论。他认为,群体的内部过程、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等均因活动的目的、价值和内容而异,群体的社会活动的目的、价值和内容制约着群体的发展水平。这样,由于人们是在社会心理共同体范围内组织活动的,群众是活动的主体,因此,可以把集体理解为“为了确认的目标而相互作用的人的共同体,即客观上表现为活动主体的共同体”。共同的集体意识,自觉的、统一的社会心理共同体的形成,标志着自在群体向自为集体的转变和飞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