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象征、寓意、梦幻手法的广泛使用。神学笼罩下的中世纪,一切文学都被打上宗教的烙印,即使是非宗教性的文学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宗教思想。为宣传抽象的宗教思想与宗教精神,象征、寓意、梦幻手法在中世纪文学中被普遍使用。象征成为文艺创作的一个指导原则,一切文艺表现和事物形象都与象征有关,背后都隐藏着一种宗教奥秘。在造型艺术中,光辉象征上帝,牧羊人象征基督或传教士,羊象征基督教徒,三角形象征神的三位一体,蛇象征恶魔之类,乃为妇孺皆知。这种象征是一种低级的形象思维,因为其感性形象不能够鲜明地表现理性内容,颇具神秘色彩,使得中世纪文学普遍呈现出审美意识的朦胧化与神秘化。
第三,艺术风格的讽刺性与戏拟性。中世纪文学具有深刻的讽刺精神。早在13世纪初期,骑士传奇《奥卡森与尼柯莱特》写的是骑士以粪便为炮弹轰击敌手,居然所向披靡;或写男人卧床分娩,女人冲锋陷阵,开启了讽刺时尚的先河。与此相比,其时盛行了两个世纪之久的数量惊人的民间故事则博采生活中的滑稽情节,以强烈的讽刺力量表现了市民反对宗教和教会的情绪。如《驴的遗嘱》写一个教士用20个银币买通了上帝,《神甫阿米斯》讽刺教士的祷告能产生连驴子听了也会念《圣经》的“奇迹”。大量的以列那狐为主人公的讽刺叙事诗,以及通过剧中人物讽刺贵族和教士并指斥时弊的城市戏剧,更是鲜明地体现了中世纪城市文学的喜剧性和讽刺性。
三、中世纪文学发展概况
欧洲中世纪文学是在古代文明的废墟上生长起来的。在中古初期,文坛荒芜一片,只有教会利用文学进行宗教宣传的一些作品。民间创作虽然丰富,但由于受到教会的摧毁和破坏,流传下来的只有部分经过教会选择、加工过的早期英雄史诗。中世纪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歌颂封建时代具有民族意识的爱国英雄的英雄史诗广泛流传,反映世俗封建主意识的骑士文学兴盛一时。12世纪以后,随着城市的兴起,反映市民意识的城市文学开始异军突起,文学因而结束了萧条状态,日渐繁荣,成为近代文学崛起的前奏。欧洲封建社会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人与人之间等级森严,界限分明。一般来讲,社会成员分为神职人员、贵族、平民三个等级,每一个等级内部又分为几个不同层次。比如教会神职人员分成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父等,贵族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层次以及后来的骑士阶层。平民起初是农奴和自由农,后来随着城市的出现而有了市民阶层。这种社会形态决定了每个不同的阶级、阶层都有不同的审美趣味和审美要求,于是中世纪文学形成了几个以阶级性为本质特征的文学种类与文学风格。总体上来看,中世纪文学根据不同的创作主体与创作风格,大体可分成四种文学类型。
(一)教会文学 教会文学作为教会普及教义、宣传宗教的工具,多用正统的拉丁文写成,其主要样式包括宗教诗歌、基督故事、圣徒传、祈祷文以及后来的宗教剧和奇迹剧,在内容上主要宣扬上帝的权威,声称世俗生活只是通向天国幸福的一个小站,描绘人生无常、享乐有罪、彼岸力量无比强大。其主要人物大多是为基督教信仰而献身的殉教者、弃绝尘世生活遁世苦修的苦行者和长途跋涉去朝拜圣地的香客,以及禁欲的修女、忏悔的罪娃等,在艺术手法上主要通过象征、寓意、梦幻等方法来宣传抽象的宗教观念与宗教情感,充满神秘气氛。
宗教诗歌产生于教堂仪式的唱诗,最早出现于7世纪。凯德蒙(650?—680)被认为是最早的盎格鲁撒克逊基督教诗人,作品为“创世圣歌”,现存9行。《圣女欧拉丽赞歌》问世于8世纪末,被认为是法兰西文学的开端。德国则在9世纪末出现了用巴伐利亚方言写成的《穆斯皮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