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特别重视形式美的创造,把思想、形式、美当作同一种东西。唯美主义认为,作品的美不仅仅在于其意义,更在于其形式和美的本身。虽然,美的本质因获得意义的支持而更强烈,但意义并非美的本质根源。戈蒂埃声称:“我们相信艺术的自主;对我们来说,艺术不是方法,而是目的;凡是不把创造美作为己任的艺术家,在我们看来都不是艺术家;我们从来都不理解将思想和形式相分离……一种美好的形式就是一种美好的思想,因为什么也没有表达的形式会是什么呢?”他把创造形式美放在首位,特别重视创作的质量,在名诗《艺术》中提出“形式愈难驾驭,作品就愈加优美”,把美看作是对不成形物质的一种征服,这种征服越是困难,作品的美就越发突出,作品也就越能持久。这就大大提高了创作的难度,增强了艺术家创作的责任感,进而确立了作家“客观而无动于衷”的创作原则。从此,创作不再是“斗酒诗百篇”式才华横溢的即兴挥洒,而是“意匠惨淡经营中”的呕心沥血,阅读的难度也开始增加,最终引出20世纪那种阅读是读者参与再创造的智力活动的理论。
唯美主义上述开拓与非理性精神、重自我主观的观念等等,深深地影响了法国象征派,并通过法国象征派进而影响到20世纪现代主义诸流派,乃至东西方现当代文学的创作。
唯美主义的发源地是法国。唯美主义作为一种明确的理论,最先是由法国诗人戈蒂埃(1811—1872)确立的。他首先提出“为艺术而艺术”的主张,并在《〈阿贝杜斯〉序言》(1832)、《〈莫班小姐〉序言》(1834)等一系列文章中确定、深化了这一概念的内涵,其中《〈莫班小姐〉序言》标志着唯美主义的诞生。戈蒂埃第一个明确地将艺术从道德附属品和社会工具的地位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了自己独立的品格。他把创造形式美放在首位,反对文学有任何功利和实用目的。他不仅是唯美主义理论的奠基者,更是自己理论的实践者,创作了唯美主义长篇小说《莫班小姐》(1834)和诗歌集《珐琅与雕玉》(1852)。他的理论和创作影响了法国和其他国家的唯美主义者。
巴那斯派(又译“高蹈派”或“帕尔那斯派”)是法国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十分兴旺的一个诗歌派别,因19世纪60—70年代出版了三集《现代巴那斯》诗选而得名,巴那斯山是古代希腊神话中阿波罗和诗神缪斯的居住地,该派以此为名,体现了宇宙与人类、远古与当代之间的巧妙联系。他们进一步实践了戈蒂埃的“为艺术而艺术”思想,并使之与科学结合起来,主张客观、冷静、理智地表达诗情,反对浪漫主义的宣泄感情,主张诗歌同政治、社会问题分隔开来,将大千世界的壮观与人类集体命运的悲惨作为主题,强调艺术与科学的结合,认为艺术可以从科学借取方法和理想,竭力推崇诗美创造,注重艺术探索,以造型美或雕塑美作为首要追求目标。该派诗歌与自然主义小说堪称孪生姐妹。除戈蒂埃、波德莱尔等领袖人物外,该派重要诗人还有邦维勒(1823—1891)、普吕多姆(1839—1907)、柯佩(1842—1908)和埃雷迪亚(1842—1905)、李勒(1818—1894)。其中李勒是其后期的领袖,普吕多姆于1901年获得了首届诺贝尔文学奖。该派重要作品有:邦维勒的《钟乳石集》(1846)、《女像石柱集》(1841),普吕多姆的《孤独》《正义》(均1878)、《幸福》(1888),柯佩的《平凡的人》(1872),埃雷迪亚的《锦幡集》(1893),李勒的《古歌集》(一译《古诗集》,1852)、《蛮族诗集》(1862—1878)、《悲歌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