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曾这样说过:“一切当代美国文学都起源于马克·吐温一本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书。”这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为什么能够享有如此之高的赞誉?关键在于这部小说道出了地道的“美国味”,而这又是通过鲜活的人物、深刻的思想以及独到的艺术风格来实现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以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的密西西比河流域为背景,通过白人孩子哈克和黑奴吉姆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追求自由的故事,表达了反蓄奴制的思想和对民主、自由的真诚向往。
小说的主要成就在于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主人公白人孩子哈克贝利·费恩被道格拉斯寡妇收养。道格拉斯寡妇和她的妹妹华森小姐教育哈克信奉上帝,教他学习识字和如何做人。而哈克却难以忍受这种“文明人”的生活,也不堪忍受父亲的打骂,而选择逃离。在一个小岛上他遇到华森小姐的黑奴吉姆。吉姆听说主人要将他卖掉的消息后出逃,打算去自由平等的“自由州”。两个出逃者就这样走到了一起,他们乘着木筏沿密西西比河昼伏夜行,开始了寻找“自由州”的旅行……哈克是一个勇敢正直、善良纯朴、向往自由的美国少年形象。一开始哈克是一个无视文明世界传统道德规范的“野孩子”。他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文明人”的教育,母亲早逝,父亲是个懒惰的酒鬼,经常在醉酒后毒打哈克;同时哈克也较少受到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熏染和世俗的侵袭,没有那些“文明人”的世故、虚伪和对金钱的贪欲。他本着孩子自由率真的天性尽情地和伙伴们在一起游戏、冒险,过着自由自在、流浪漂泊的生活。当道格拉斯寡妇和她的妹妹华森小姐费尽心机想用《圣经》来驯化他,用“文明人”的礼仪道德来规范他时,他的自然的人性和自由的性格便和“传统”、“文明”产生了激烈冲突。他不愿受到“文明人”的道德约束,不愿规规矩矩地学习,甚至对《圣经》和基督教也表现出大不敬。他后来奔向密西西比河,投入了大自然的怀抱。哈克的出逃不仅是对父亲、对收养人的反叛,更是对资本主义文明、传统文化以及陈腐乏味的资本主义现代教育的反叛,他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是纯朴自然、自由不羁的“自然人”的健康人格的体现。不仅如此,与黑奴结伴而行的真诚友谊,更体现了哈克正直善良的本性。
小说中的吉姆是一个具有叛逆精神、个性鲜明的黑奴形象。他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逆来顺受的黑奴汤姆截然不同,尽管他是一个奴隶,但并非逆来顺受,而是具有独立的人格、反抗的精神和善良的品德。他否认蓄奴制是天经地义的,当得知主人要卖他时,毅然反抗逃亡。他向往“自由州”,想凭自己的力气干活攒钱,赎出老婆孩子,一家人过自由幸福的生活。在蓄奴制的社会环境中,他处处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在和哈克一起漂泊的途中,他对哈克关心备至,两人建立了真挚的友谊。在哈克和汤姆一起救他逃走的路上,他为救治中弹负伤的汤姆,不惜再次被人抓获,重又沦为奴隶。他对哈克的友谊是建立在平等相待、互相关心帮助基础上的“兄弟”情谊,而不是奴隶对主人的忠心。但作家在刻画吉姆身上种种美好品质时,也并没有把这一人物理想化,而是还写出了他身上愚昧、迷信的一面。他性格中这些缺点,使吉姆的形象显得更加真实可信,也从另一个侧面批判了剥夺黑奴受教育的权利造成他们愚昧的蓄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