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元是奉行功利主义道德观最突出的代表。他把“义”和“利”看成是统一的,鲜明地提出了“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的新义利观。颜元说:“利者义之和也”,“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利有合乎义者,有不合乎义者,故“义中之利,君子所贵”[129]。主张要取合义之利,反对纯粹排斥功利的论点,又说:“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世有荷网持钓而不计得鱼者乎?抑将恭而不望其不侮,宽而不计其得众乎?这不谋不计两不字,便是老无释空之根。”[130]这是说,种地哪有不想收获的?打鱼哪有不愿得鱼的?恭敬哪有希望受侮辱的?宽大哪有不计较得到民心的?正谊的目的是为了谋利,明道的目的是为了计功,若不谋利不计功,便堕入释老的空无,是不切合实际的。他又指出说:“惟吾夫子先难后获,先事后得,敬事后食三后字无弊。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131]由此可见,颜元并非一般地反对“正谊”、“明道”,他首先提倡孔子主张的先付出劳动、先尽心竭力为君主做事,然后收获果实,享受君主俸禄的一种“先义后利”的原则。反对急功近利的“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指出这将导致拔苗助长、欲速不达的结果。他更反对空谈正谊明道的“全不谋利计功”,指出这将堕入释老虚空、迂腐之论的窠臼,从而纠正了以往的重义轻利、重利轻义等片面主张,特别是揭露了反功利学说的虚伪性。
颜元的功利主义道德观注重从社会作用方面立论。他说:“尧舜之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不见之事,非德、非用、非生也。周公之六德、六行、六艺谓之三物;不征诸物,非德、非行、非艺也。”[132]在他看来,所谓“尧舜三事”和“周公三物”中既有“义”,也有“利”,因为“义”或“德”必须落实在“利”上,应“见之事”、“征诸物”。尤其是他认为“艺精则行实,行实则德成”[133],只有所学能为天下国家之所用,所行能斡旋乾坤、利济苍生之所行,才能实现“正谊谋利、明道计功”的社会功用。颜元的这种功利之学,与程朱的性理之学是根本对立的,并显示出反理学的性质。
焦循的义利观表现为“儒者义利之辨不可以治天下”的思想。他在其人性论的基础上,认为义利都是根源于人性的,人从不知有父唯知有母到有夫妇父子,从茹毛饮血到火化粒食,“是为利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此利不利之间,利不利即义不义,义不义即宜不宜,宜则智也。”[134]这里的“为利”是指人类活动的内在本性和动力,“智”是指人类认识自身利益的能力和智慧。人区别于禽兽,就在于人能为自身利益而进取,以利为义。因此,利义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动力,同时也是人性从潜在之善向现实之善转化的源泉。他又说:“知其不宜,变而之乎宜,则义也。仁义由于能变通。人能变通,故性善;物不能变通,故性不善。”[135]这表明,作为人类价值选择标准的“宜”,与作为人类行为立脚点的“利”是相通的,故“宜”,即“利”,即“义”,揭示出人性内的“善因”是通过在追求“利”的活动中转化为“善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