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性论问题上,顾炎武继承并发挥孔子“性相近”的思想,认为孔子的“性相近”之说就是孟子的“性善论”。他先从“性”字的来源上进行证明,说:“性之一字,始见于《商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义。相近近于善也,相远远于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83]这里“相近近于善”是指“性本善”,“相远远于善”是指“习相远”。他肯定孔子所说的“人之生也直”与孟子所谓“性善”是一致的。顾炎武继续论证这种善的人性,认为它是由“天命”、“命定”决定的,即是由自然生成的必然性所决定的。他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命定也”,而“子之孝,臣之忠,夫之贞,妇之信,此天之所命而人受之为性者也。故曰天命之谓性。”[84]这样,他把人的孝、忠、贞、信等社会道德行为,也说成是“天命”、“命定”,忽视了“习相远”的作用,而陷入自然人性论的窠臼。
顾炎武把“性善”与“怀私”统一起来,认为人之怀私属于道德行为,是完全合乎情理的现象。他说:“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于是有效死勿去之守,于是有合从缔交之拒,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公则说,信则人任焉。”[85]若“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86]。顾炎武把“人情怀私”视为人生正当的“常情”,而“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都是以“人情怀私”为依据的。就好比天子关心百姓,不如关心自己那样周全,臣民“效死”的行为,也不是为君王而是为自身的私利一样,人人都有自私自利之心。如果帝王能够考虑到百姓皆有其私,而且能够顺应和利用这种“怀私”,并“合天下之私为天下之公”,国家就大治了。
顾炎武“合私成公”的思想,实质上是对旧道德说教虚伪性和荒谬性的一种揭露。他认为,口头上宣扬“以公灭私”,行动上却在“以恤其私”,是口是心非、骗人的。在关于个人之私与天下之公的关系上,他与黄宗羲一样,具有肯定自私、尊重个性、崇尚自由的思想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