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性论上,陈确对孟子的“性善论”作了大量的发挥,提出“性、情、才、气”四者皆善的论点。他认为,孔子言性相近与孟子言性善是一致的,孔子所说的“性相近”、性善之意,到了孟子那里就开始和盘托出。经孔、孟的指点,学者可以不再谈性,只要注意修身,事事为善就可以了。事事从善,虽不言性,但性已经包含在其中了。他又接着说:“夫子若曰:人之性,一而已,本相近也,皆善者也。乌有善不善之相近者乎?其所以有善有不善之相远者,习也,非性也。”[78]在陈确看来,孔孟在人性论上是相一致的,性与善不矛盾,至于存在不善并不是性所致,而是由后天的习染造成的。
陈确从肯定性与善统一出发,批判了宋儒“分性为二”的观点。他说:“后儒妄生分别,谓孔子所言,气质之性也;孟子所言,本然之性也;本然之性无不善,而气质之性有善有不善。支离如此。夫有善有不善,是相远,非相近也,是告子之说也。如是言性,可不复言习矣。”[79]这是说,宋儒把人性分为“气质之性”与“本然之性”,认为“本然之性”无不善,而“气质之性”则不纯,使人在“性未成”时的“善恶混”,是很荒谬的。他还认为,宋儒“分本体与气质为二”、“又分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为二”的观点,不仅违背孔孟之道,而且由于空谈本然之性,最终流于佛老。
陈确在“性一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他的“性、情、才、气”皆善论。他说:“一性也,推本言之曰天命,推广言之曰气、情、才,岂有二哉!由性之流露而言谓之情,由性之运用而言谓之才,由性之充周而言谓之气,一而已矣。”[80]这里的“天命”不是指有意志的天所支配的命运,而是指由自然之气所规定的人性本体。在他看来,人的情、才、气,都是人性良能的体现,由此推出,天命有善而无恶,人性同样有善无恶;人性有善无恶,其情、才、气也有善无恶。所以,“践形即是复性,养气即是养性,尽心、尽才即是尽性,非有二也”[81]。反对宋儒说“气质之性皆有不善”,强调人性之“善”也就体现在气质之性之中。
陈确承认人的气质有差异,即“气禀”有不同。但他认为人的“气禀”是先天的自然属性,人的“善恶”是后天的道德属性,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如果说“变化习气”还可以,若“变化气质”则是说不通的,因为变化气质就是改变人性。他坚决反对宋儒以“气禀清浊分善恶”的说法,主张气禀清浊有不同,只是对于人的资质有影响,而与人性之善恶无关;如果有善恶的分别,也只是人后天习染的结果,“无论气清气浊,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矣”[82]。
陈确的“性善论”系统地批评了宋明理学对人性的割裂,否定人性由于“气禀”不同而分成不同等级的观点。他把人性看作纯粹的自然属性,肯定“气质之性”的“善”,提倡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同时认为后天的修养也是极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