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乡试头场试马射,以毡球为目标,分三次,每次三矢,中二矢者即为合格。二场试步射,射布侯,共九矢,中三矢者为合格。另外,还试开弓、舞刀、掇石三项技艺。弓分8力(10斤为1力)、10力、12力,刀分80斤、100斤、120斤;石有200斤、250斤、300斤。要求弓开满、刀舞花、石离地1尺,三项中有一、二次达标即为合格。第三场试策二问,论一篇。顺天乡试由内场考官出题,各省由巡抚出题,题目多用《武经七书》。康熙年间,议定论题二篇,首题用《论语》、《孟子》,次题用《孙子》、《吴子》、《司马法》。乾隆年间,以武场原是选取将才,讲明韬略,应当重《武经》,便将《四书》论一篇裁去,只留《武经》论一篇、策一篇。
武科乡试在录取的时候,注重外场,看轻内场。这种情况在乾隆年间就已存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赵翼任顺天武乡试考官,考生的策文中错误很多,但因为外场成绩好,便也不得不录取。于是,到嘉庆年间,因武生员多不能文,便把内场策论改为默写《武经》中的一段话,不过几百字而已。
武乡试取中的名额,因时间地点不同,数目也不一样。康熙年间,曾规定各省名额是文乡试名额的一半,雍正年间有所减少。从嘉庆年间开始,武乡试有磨勘;从道光年间开始,亦有复试。这表明清前期对武生考试要求,一度也是比较严格的。
武科会试在乡试举行的次年,即丑、辰、未、戌年的九月进行,应试者为武举人,考中者称武进士。会试也分内外场,一、二场为外场,考官以内大臣、大学士、都统等四人担任,第三场为内场,考官以阁、部、都察院、翰、詹堂官二人担任。同考官以科甲出身的阁、科、部员四人担任。
会试各场的考试程序和内容同于乡试。录取名额自100名至300名不等,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武会试从乾隆四十年(1775年)实行磨勘,嘉庆六年(1801年)实行复试,不合格者或停止殿试,或除掉其名。
紫光阁试武进士图
武科殿试是清前期武科的最高一级考试,一般在会试之后的十月里进行。武殿试的内容以马步射,弓、石、刀为主,也有试策。在殿试时,朝廷设有提调官、读卷官、掌卷官、受卷官、弥封官、巡绰官、印卷官、填榜官、供给官等,均由兵部根据各部院开送的职名密题请旨选派。试策在太和殿进行,以默写《武经》为主,限几百字。演练马步射和弓石刀,则在西苑(今中南海)紫光阁大幄进行。考试分两天,第一天考马步射,第二天考弓石刀。考试结束,皇帝回宫。武殿试也重外场轻内场,道光十三年(1833年),道光帝谕示:“武科之设,以外场为主。其弓力强弱,尤足定其优劣。至马、步箭本有一日之长短,第能合式,即可命中。”“默写《武经》,又其余事,断不能凭此为去取。”[43]谁轻谁重,这里讲得已经很清楚了。
对武进士的录用,清初曾规定,一甲进士授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二甲授守备;三甲授署守备。雍正年间改定:一甲第一名授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二等侍卫;二、三甲授三等侍卫、蓝翎侍卫,以及营、卫守备等。[44]
三、制科
清前期的制科,主要是指博学鸿词科,这是皇帝在常科之外特诏举行的,对象是那些有特殊才能的读书人。康熙十七年(1678年),康熙帝谕示:“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润色词章,以备著作之选。朕万几余暇,游心文翰,思得博洽之士,用资典学。”“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将亲试录用。其余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督抚,代为题荐。务令虚公延访,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贤右文之意。”[45]这就是康熙朝博学鸿词科的缘起。
博学鸿词科试场——体仁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