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乡试的考生试卷经过弥封、誊录、对读与套分朱墨卷之后,便开始评阅。同考官把优秀试卷推荐给主考官,主考官根据考生三场考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初步决定录取的,还要对朱墨卷进行核对,最后检查是否有误。
经过乡试被录取的考生称举人。各省及顺天录取举人名额的多少,由当地文化是否发达,人口多少,丁赋轻重决定。凡按原定名额录取的考生称正榜,是名副其实的举人。在原定名额以外录取的考生称副榜,中副榜的不是举人,只有在以后的乡试中进入正榜,才取得了举人的资格。举人不仅可以戴金雀顶冠,穿青绸蓝边的公服和披领,而且可以通过拣选等途径进入仕途。
文科中的会试,是由礼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性的考试,有资格参加会试的,必须是经过磨勘和复试的举人。所谓磨勘,是指清政府对乡试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试卷,以“防弊窦,正文风”[40]。所谓复试,是指对举人再次考试,看有无名不副实者。经过磨勘和复试合格的举人,便可参加会试。参加会试的举人,要自己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顺天由顺天府,各省由布政使司,发文到礼部投递,同时给予考生路费。会试时间清初定于二月,乾隆朝改为三月。会试也分三场,每场三天。第一场初九日举行。第二场十二日举行。第三场十五日举行。会试主考官称总裁,一般以阁部大员4到6人充任。会试同考官在翰林院官员中选派,20人左右。主考官和同考官,先由礼部提出候选人名单,最后由皇帝钦定派出。此外,会试官员还有知贡举2人,满、汉各1名,以一、二品大员充任;正副提调2人,由礼部司官担任。这些也都由皇帝选派。会试的其他官员,比如内外帘官等,和顺天乡试基本一样。会试的内容,也基本上同于乡试,用八股文体,每篇清初定为550字,至乾隆朝定为700字。会试录取的名额不固定,雍正八年(1730年),录取了406名,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仅录取96名。会试发榜日期由主考官商议决定。会试考中的称贡士。贡士经过磨勘和复试,合格者便取得了参加殿试的资格。
文科中的殿试,是科举考试中最高的级别,由皇帝亲自主持。举行殿试的时间一般是在会试之后的四月份。殿试地点,清初曾在天安门外,后来移到太和殿前,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起,改为保和殿殿内。殿试内容为经史时务策一道,每策约3至5题。题目最初由内阁预拟,后改为读卷大臣密拟,皇帝圈定。殿试卷书写有一定格式,对策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以1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