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一统志》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全国性的历史地理总志。该书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设“一统志馆”着手纂修算起,前后共修纂过三次。第一次修于康熙二十五年,最初由内阁学士徐乾学主持,后来徐乾学因罪免职,编纂工作一度停顿下来。雍正七年(1729年)敕令各省纂辑通志,“上诸史馆,以备一统志之采择”[11]。在朝廷诏令下,各省通志编纂进度加快,《一统志》的纂修随之恢复。乾隆六年(1741年),畿辅、盛京、山东、山西、河南、湖广等省十七部通志相继修成。乾隆九年(1744年),《一统志》也最后成书,共342卷。其编排次序是按省分述,先有概述及图表,再分别记述一省之内的建置沿革、形势、职官、户口、田赋、名宦。省以下再以府、州分卷,记述一府或直隶州之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共21门。所记时间自清初开国至乾隆八年(1743年)。其体例虽多依仿《大明一统志》,但较之于元明两代一统志,内容充实,考证精详。
该书修成不久,清朝对西北边地接连用兵平定了蒙古、维吾尔等族上层分子的叛乱,版图扩大;加上部分行政区的划分有所变动,职官又有增减。于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一月,乾隆帝接受御史曹学闵的建议,下令重修《大清一统志》,历经二十年,至乾隆四十九年重修工作告成,凡500卷(含子卷),俗称“乾隆《大清一统志》”。
该书第三次重修是在嘉庆十七年(1812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从乾隆五十年到嘉庆年间,全国的情况又有很多新的变化。特别是户口、田赋、税课较前大有增加,行政区划和职官也有不少新的变化。嘉庆帝令国史馆进行补纂和修订工作。补修工作自嘉庆十七年四月开始,至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完稿,前后耗时32年。重修后增辑资料截止到嘉庆二十五年,故定名为《嘉庆重修一统志》,共560卷。书中乾隆五十年以前的内容悉抄旧志,稍有修改;增辑部分,主要取资于朝廷各部、院、寺、监及各省的册籍,同时又博采群书,特别是国史、地方志和《天下舆地全图》等。与前两部《大清一统志》相比较,《嘉庆重修一统志》不仅叙述的时间长,而且内容更加丰富,体例日臻完备,考订也更精详。是中国古代最完善的一部全国性地理总志。
四、续三通和清三通
乾隆十二年(1747年),清廷开始设馆对“三通”(《通典》、《通志》、《文献通考》)进行续修。至乾隆三十二年,仿“三通”体例纂修《续文献通考》250卷,《续通典》150卷,《续通志》640卷,人称“续三通”。
《续文献通考》,根据明代王圻所编《续文献通考》加以改纂,体例与南宋马端临《文献通考》相同,共26门,比《通考》多出“群社”(从“郊社考”分出)、“群庙”(从“宗庙考”分出)两门,记事上接《文献通考》,下迄于明亡,记载了自宋宁宗嘉定年间至明末四百多年社会政治经济等的沿革变迁,眉目门类比较清楚,史料引证宋、辽、金、元、明各代旧史以及文集、史评、语录,并参以说部杂编加以考证,后又经纪昀等人校订,对《文献通考》未详部分有所补正。
《续通典》,体例与《通典》相同,仅将兵刑分为两门。记载从唐肃宗至德元年到明崇祯末年共计1000年左右的典章制度,因为明代见闻最近,所以史料也以明代部分最为丰富。
《续通志》,承袭郑樵《通志》之旧,内容体例均无多少变化。
清廷在纂修“续三通”的同时,还修了“清三通”——《清朝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三部书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二年(1786—1787年)间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