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国子监也接收外国留学生。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琉球国梁成楫等人进国子监学习,此后琉球国进国子监学习的人络绎不绝。雍正六年(1728年),俄罗斯鲁喀等人也来国子监学习,从满、汉助教学习满文汉文,国子监每月供给他们银米器物,学成以后归国。后来俄罗斯人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又有许多批,他们中的不少人成了汉学专家。
国子监设有算学。乾隆四年(1789年),学生名额满、汉各12名,蒙古、汉军各6名,后来又设汉肄业生24名。按照《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部限1年通晓。七政限2年。有季考、岁考。5年期满考取者,满、蒙、汉军学生咨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补。汉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二)宗学、觉罗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
觉罗学设于雍正七年(1729年)。当年雍正皇帝谕示,在八旗衙署旁设立满、汉学校各1所,觉罗子弟8岁至18岁,入学读书练习骑射,规制和宗学大体相同。以王、公为学校总管,春秋考试。3年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1次,根据成绩好坏分别奖惩。学成以后,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考中的以中书、笔帖式录用。觉罗学学生名额,镶黄旗61名,正黄旗36名,正白旗、正红旗各40名,镶白旗15名,镶红旗64名,正蓝旗39名,镶蓝旗45名。满、汉教习,每旗各2人,只有镶白旗各1人。
景山官学设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皇帝当年谕示,在北上门两旁官房内设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360名,分满文3房,各设教习3人,汉文3房,各设教习4人。起初,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担任,汉教习由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秀者担任。不久,改选内阁中文武兼备的中书充任满教习,新进士中老成的人充任汉教习。雍正朝以后,汉教习以举人、贡生考取,3年期满,咨部叙用。学生肄业3年,考列一等用笔帖式,二等用库使、库守。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允许维吾尔族佐领下选补学生4名,进景山官学学习。嘉庆年间,学生名额固定,镶黄旗、正白旗均为124名,正黄旗140名,维吾尔族儿童4名。
雍正六年(1728年),设立咸安宫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90名,入学校学习,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授学生。学生分汉文12房,满文3房,各设教习1人,教骑射和满文各3人。考试规则同于景山官学。5年钦派大臣考试1次,一、二等的以七、八品笔帖式录用。汉教习3年,满语骑射教习5年分别议叙。乾隆初年,规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充任,不足,再从明通榜举人中考选。任期满后,进士以主事、知县录用,举人以知县、教职录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以后,不论年份,允许学生考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规定教习汉9人,满6人。
在隶属机构上,宗学、觉罗学隶宗人府,景山官学和咸安宫官学隶内务府。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学总管、教习缺乏称职人才,所以各学尽管花费了许多经费,取得的效果并不好,甚至校舍空虚,学生名额纯为虚报。
清前期在中央还有一些特设学校,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这些学校的学生,主要是学习满、蒙语言文字。
(三)府、州、县、卫学
清前期地方设立的学校是府学、州学、县学、卫学等。这些学校的规制在明朝时已经比较完备,清前期只是沿袭了明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