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的自然观是以《周易》为基础的。他肯定“道之大原出于天”,说:“故道者,非圣人智力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也。”[154]意思是说,道即是天,天也即是道。天、道都是自然的事势,出于不得已,而强名曰“天”。章学诚由道进到理,论述理气关系,提出“理附于气”的主张。他说:“《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未有人而道已具也。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是天著于人,而理附于气。故可形其形而名其名者,皆道之故,而非道也。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155]理在事上还是理在事中,明清以来的学者有过争论。章学诚主张“理附于气”,表明他赞同理在事中,无论是道还是理,也即事物的法则、规律,总是离不开具体事物的。
章学诚在道器关系上提出“道不离器”的观点。他说:“《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156]与儒者把《六经》视为载道之书不同,他认为“六经即其器之可见者也”。古人学习六艺,“盖学者所习,不出官司典守、国家政教;而其为用,亦不出于人伦日用之常,是以但见其为不得不然之事耳,未尝别见所载之道也”[157]。《六经》包括“官习典守、国家政教”等政治,以及“人伦日用”等道德,都是一些不得不然的事,离开天下具体的事物而谈《六经》,是不会把握其中所蕴涵的大道的。他从“道不离器”的观点出发得出“盈天地间惟万物”的结论。
章学诚作为史家,其历史观不乏新义。他首先肯定历史是人的历史,说:“天地之前,则吾不得而知也。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后起者也。”[158]他反对“离事而言理”,所以认为历史也应是具体的历史。天地之前,谈不上人类历史,也无从谈道,有了人以后,才有人类的历史。另外,人类历史产生后表现为一个渐进的过程。其顺序是从天地生人而有道,中经三人居室而道形,部别班分而道著,最后是仁义忠孝之名和刑政礼乐之制的产生。在他看来,人类历史由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不是主观人为的,而是客观的某种“势”的必然结果。他说:“人生有道,人自不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于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卑之别形矣。至于什伍千百,部别班分,亦必各长其什伍,而积至于千百,则人众而赖于干济,必推才之杰者理其繁,势纷而须于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作君作师,画野分州,井田、封建、学校之意著矣。”[159]他概述历史的发展进程。人生而群居,群居必然有分,为了分配上的平等,就要制定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出现互相争斗,就必须推选年长者来判明是非,由此长幼尊卑之别逐渐形成。由于分群众多,必选择杰出者理其事务,推选道德高尚者为表率,作君作师出现。井田、封建、学校等制度也随之完备。这一切发展与变迁不是主观的人为,都是“不得不然之势”的结果。在这里,他看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即便是圣人也如此。
三、焦循的哲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