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底目派。“格底目”,系阿拉伯语,意为“尊古”,称“老古派”,通称“老教”。格底目派是我国传播最早、流行较长的伊斯兰教派,从唐初到清康熙末年苏非派传入中国之前,经历了约1100多年的历史。由于长期受汉文化及儒学的熏陶,是伊斯兰教中比较保守的教派。格底目派主张,严守老规旧矩,重视“舍若阿提”(法定的干功),反对标新立异,对“妥若格提”(道路)只看作是一种副功。认为今世和后世是一个统一体,没有今世的干功,就没有后世的幸福。格底目的干功,是要严格履行五件天命课(即念、礼、斋、课、朝)和坚信六大信仰(即安拉、经典、圣人、前定、后世、复生)。提倡在完美“舍若阿提”的条件下,才允许做“妥若格提”。格底目的教权组织形式,是单一的教坊制。教坊(即清真寺)之间,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各自独立,各行其是,教权组织较涣散。格底目的清真寺,是穆斯林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活动的中心。清真寺的组织形式是“三掌教制”,格底目的教义是正统的逊尼派教义,其教律是哈乃斐学派教律。他们对遵从苏非派的门宦,虽持有异议,但对各门宦中的品学兼优、真能按《古兰经》、《圣训》传教的人,也视其为“贤者”,给予尊重。另外,他们对国外来中国传教的“圣徒”、“圣墓”,同样也表示崇敬,也去上坟,但反对出资给外来“圣徒”修建拱北。此外,格底目还很重视宗教末节,带有一些古老风格。由于格底目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经常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以致在其宗教仪式中含有不少的汉族习俗。[50]
依黑瓦尼派。“依黑瓦尼”,系阿拉伯语,意为“弟兄”,称“艾亥里逊乃”,意为“尊经”,又称“尊经派”。依黑瓦尼创建于河州,风行于西北。由于依黑瓦尼派产生时间较晚,又有别于格底目和其他门宦,故称为“新教”。这一派认为中国的伊斯兰教“汉化”之处颇多,失掉了穆斯林的原有教旨,因此决定结为“兄弟”,以遵循《古兰经》为唯一的宗旨,倡导“凭经行教”、“尊经革俗”,并提出十大纲领(即“果园十条”)。由于依黑瓦尼主张只“认圣、顺圣、尊经”,严格力行“五功”,必须按“主命、当然、圣行、付功”的次序行事,不赞成更高一级的“妥勒格提”、“哈格盖提”,教义简明,信者日多,所以该教派一开始传播,就受到各门宦的强烈反对和攻击。
西道堂派。这一派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比较特殊的一个教派。西道堂的创始人用清初伊斯兰教学者刘介廉(1660—1740年)的《天方至圣实录》等“汉克塔布”(以汉文写的经典),来宣传伊斯兰教的教义,故称“汉学派”。它创立于甘肃临潭县旧城。教徒分为两种。一种是聚居在道堂内,约有400余户、上千人,过着集体生活。另一种是散居在甘、青、新三省,约有万余人,过着单一的、一家一户的生活。西道堂规定,教徒要将家产捐赠道堂,道堂用这笔钱财扩建农场、牧场、商场等,并把教徒分配在其中的行业里工作,统一过着集体生活。道堂注重教育,学习的功课除汉译的伊斯兰教著作外,还有四书五经。教长实行终身制,子孙不得世袭。由于该教教派溯源于虎夫耶学理的北庄门宦,因此该教派与前两个教派不同,具有门宦的特点。
关于三掌教制,是研究清代伊斯兰教清真寺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最重要的部分。“三掌教制”,是承袭外国穆斯林的一种制度。“三掌教制”中的“三掌”名称,常常因地区不同而不同,但甘、宁、青一般设有伊玛目(掌教)、海推布(教经)和穆安金(呼唤礼拜)这三种职称。乾隆以来,改名为开学阿訇、二阿訇、玛金(即穆安金),以及学董和乡老等。开学阿訇是清真寺内的最高宗教首领,他率领教众礼拜、讲经、传教、主持宗教仪式等;二阿訇有时可以代行开学阿訇的职权,但主要是给经文大学讲经授课的;玛金是呼唤礼拜的人;学董、乡老不是神职人员,学董是清真寺事务方面的总负责人,一般由中上层教徒担任,他负责收学粮、管理清真寺寺产、维修清真寺、筹办各种宗教活动等;乡老一般则由热心宗教事务的下层教徒担任,是学董的助手。[51]中国伊斯兰的掌教制度,从明代到清康熙前,教长都是世袭的,并领取朝廷礼部颁发的札副,作为统治阶级批准的象征。到康熙时期,掌教制已经由世袭向教众选聘过渡。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乾隆帝镇压了苏四十三回民起义之后,则下令在西北各地实行乡约,而代替三掌教制。明确规定,各清真寺不准有阿訇名目,也不准称教长,其管理者则由各级地方官“选老成回民,充当乡约,劝诫稽查”[52]伊斯兰教民。从此,清真寺内出现了对外名为“乡约”、对内名为“学董”的组织管理形式。另外,阿訇被取消后,宣讲伊斯兰教教义的人,则由熟悉或精通该教经典的教徒中选聘,这样原世袭的掌教制被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