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佛教沿明朝而来,统治者出于自身的统治需要,对佛教基本上采取扶植和保护的政策。纵观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清廷对佛教的态度是相当积极的,尤其是乾隆伊始,度牒制度被正式废除,僧尼们可以毫无限制地随意出家。仅此一项就说明,乾隆以后的清王朝,“加惠”于佛教匪浅,并远远超过自唐以来的任何一个朝代。另外,在清廷的力倡下,佛教中的一些名僧和禅师自觉地使佛教与儒道合流,形成了佛教发展的兴盛时期。
一、清政府对佛教的政策
清前期帝王对佛教多有保护和利用。清朝统治者最初接触到的佛教属藏传佛教,即中国西藏地区所传的喇嘛教。早在清入京以前,西藏喇嘛已开始到关外传教,并受到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礼遇,清统治者那时就有了崇佛的活动。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太祖努尔哈赤在长期与明朝中央政府较量中,逐渐看清利用佛教的重要性。在建立“后金”的前一年,于赫图阿拉(俗称老城)城外兴修了七座佛教寺庙,而满族所崇奉的萨满教的堂子在当地仅有一座。太宗皇太极即位后,继续执行太祖时制定的政策,扶植佛教,不断拨款用以兴建或重修佛教寺庙,并在盛京(今沈阳)与当时西藏的达赖喇嘛第五世(1617—1682年)建立关系。
御书《妙法莲花经》经文
清朝定鼎北京后,依然对佛教采取利用和保护政策。顺治六年(1652年)达赖五世应邀入京,受到清廷的册封。顺治帝平生好参禅,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春夏间,临幸京师海慧寺,在这里与禅僧性聪憨璞邂逅相遇。后召他入宫请教佛法大意。同年十月,再召其入宫,并赐他号“明觉禅师”。此后,顺治帝曾说:“朕初虽尊崇象数,而未知有宗门耆旧,知有宗门耆旧,则自憨璞始。”[19]顺治十五年(1658年)、十七年(1660年),顺治帝先后两次召见禅师玉林通琇,于内廷问道,赐之“大觉普济禅师”封号、紫衣、金印等。顺治十六年(1659年),又召木陈道忞入京谈经说法,赐号为“弘觉禅师”。以后,凡通琇入京,顺治帝则命选僧人1500人从他受戒,尊其为玉林国师,以此来表示对汉地佛教的推崇。顺治十七年(1660年),宠妃董氏死,顺治帝欲削发出家,虽经劝阻未果,但足见其信佛之笃。在顺治期间,清廷还规定每年的四月初八为佛沐浴日,俗称“结缘日”。
康熙帝在位61年间与佛教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他曾先后六次下江南,多次巡视辽沈,常住名山古刹,延见僧人,赋诗题字,撰制碑文。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帝二次南巡,尤其是第二次,他至杭州本想到宝华山,因雨未能成行,于是御书“清远”额。《宗统编年》的作者纪荫在为“清远”之额写“跋”时,称康熙帝是“光扬道化”的“佛心天子”。认为康熙帝二次南巡,旷古难逢之事有五,其中之一就是“山林法席,均荷恩光”[20]。据史籍记载,他在位期间为寺庙写的匾额多达千余块。这也是历代帝王所不曾有的,表明他对佛教护持的一片苦心。康熙时期,清廷所崇奉的“尊儒重道”的政策已经确立。因此,康熙帝在为重修庙宇书写碑文、为佛教经典写序和跋的同时,总是与儒家治国平天下、仁义道德、劝善惩恶之道紧密联系起来,表现了他儒释合流的宗教态度。
雍正帝自幼留心于佛教,喜读佛学书籍,常与禅僧往来,自号“圆明居士”和“破尘居士”。他撰成《拣魔辨异录》,干预圆悟与法藏之争,且欲将多有明末遗民情结的法藏一系铲除,这显然是出于政治原因。他又纂成《御选语录》19卷,在这里,雍正帝不仅要主宰人世,而且要表率出世,扮演着人君与“法王”的双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