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饰密切相关的是发式变化。清代汉人的发型与前代有很大的差异。在明朝,汉族男子满头留发,在顶部把头发束起来,称为“束发”。而满人的发式,是所谓的“金钱小顶”,“小顶发辫”[8]。满族男子把脑顶前半部分剃光,后半部分留发,梳成单个辫子,垂于脑后。清朝入关之后,“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处置”[9]。尽管这一带有严重的民族压迫倾向的法令遭到广大汉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但是剃发令最终还是执行了。因此,清代汉族男子的发型也变成了“小顶发辫”。而汉族妇女的发型变化不大。汉族妇女年龄稍长者,用绵绫包头,梳成“牡丹头”式样,发式高大,髻上插有簪、花等饰物;未成年女子则习惯于束发辫。
货郎图
与服饰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女子缠足。妇女缠足始于隋唐,盛行于两宋,这一陋习元朝以后更加泛滥。在明代,宫内女人也缠足,穿弓鞋,上刺小金花,以此为美。满洲贵族不尚缠足,清太宗皇太极曾降旨:“有效他国裹足者,重治其罪。”[10]清朝入关后,又多次降旨严禁。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示,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又颁旨:以后民人所生女子禁缠足。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62年)又两次下旨禁止缠足,违者罪及父母家长。但是,因习俗相沿,加之清政府又禁止不力,致使清朝汉族妇女的缠足之风更盛,有所谓“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不少女子以拥有一双“三寸金莲”为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汉族妇女的缠足之风较为盛行,但也并未普及到全国各个地区。在两广、两湖、浙西、赣南等一些地方,汉族妇女缠足的也较少,福建地区也仅限于厦门一带。
清代儿童的绣花鞋
二、饮食结构的变化和南北菜系的发展
饮食活动,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饮食文化的发展水平,反过来又成为检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从中折射出人们的社会心态和精神追求。
清前期,汉族传统的饮食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美洲引进的甘薯大量种植,成为五谷杂粮中解决温饱问题的新口粮;肉食比重有所增加;烹饪技术在前代的基础上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全国闻名的四大菜系又分化出小的地方菜系。茶和酒作为日常生活用品,所占的地位也更加突出。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宴饮的内容和形式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尤其是在文人雅士的品茗酒觞活动中,注入更多的文化意味,形成丰厚的文化积淀。
民以食为天。饮食中首要的当然是食物,其中又有主食和副食之分。在主食上,南方和北方有较大的差异。南方人多以稻米为主食,做法有米粥、米饭、米糕等。北方人则多以面粉和杂粮为主食,做法有馒头、烧饼、蒸饼、炊饼、烙饼及各种汤面等。南方人普遍是日食三餐。苏州、常州一带,早餐食粥,晚餐以水入饭,俗称“泡饭”,中午一餐则吃一顿米饭。其他地方也多是早餐食粥,午、夜两顿吃饭。北方人普遍一日两餐。兰州地区,居民每日都是两餐,一米一饭。贫寒者无力食米,仅以面条置水中煮熟,然后加上少许食盐充饥。夏季昼长,富裕之家,有的可以在午后进食糕点;至于富贵之家,迟起晏寝,每日四餐也是常事。副食上南北差异也较大,基本上是产什么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