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清代是各民族大融合、大交流的时期。除汉族地区之外,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这些聚居在东北、西北、西南、东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各自以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绚丽多彩的生活画面,成为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里简要介绍一下部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包括衣、食、住、行和节令、婚俗、宗教信仰等方面。
一、满族
清朝是满族贵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满族作为统治民族,在清前期社会中,许多方面都有了重大变化。满族的农奴制度逐渐解体,地主经济开始居于支配地位。八旗组织这一时期也发生了变化。原来兼有行政、经济、军事多种职能的八旗组织,这时期大大突出了军事职能。八旗军一部分驻守京师,一部分驻守在南至广州、北达瑷珲、西抵伊犁的重要城镇和水陆要冲。八旗官兵及其家属的居住地和汉民有严格界限,这就使满族的分布呈现出在全国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故里,许多满族人不改易满洲旧习,因而更多地保留了满族的生活习俗,民族特色最为明显。
服饰 满族人民由于采猎生活的需要,在装束上,男子多穿“马蹄袖”的袍褂,袖口狭窄,上长下短,马蹄袖口盖在手背上。袍两侧开襟,腰间束带,便于骑射,腰上多系小刀、匙、箸等日常用品。妇女穿长袍,天足,着高底花鞋。在发式上,男子剃去周围的头发,顶上留小辫子垂在脑后;女子在头顶盘髻,佩戴耳环。在早期的满族社会中,因为地理上气候寒冷,不适宜种棉花,所以布衣非常的贵,一般富人多穿麻布,穷人则以狍皮为衣,后来逐渐从汉人那里学会了纺织技术,并从境外输入更多的布匹、绸缎。贵族和富人之家穿绸缎已是常事。从衣着服饰上也反映出满族社会贫富分化的加剧。
饮食 满族人以农业为主,兼营狩猎和畜牧业。特别是居住在山林中那一部分满族人,采集松子、木耳、人参、东珠,猎取雉、狍、野猪、虎、豺、鹰、貂等兽禽。日常饮食中有肉类、粟米等物,常食小米、黄米干饭与黄米饽饽。逢年过节吃饺子,除夕吃手扒饭。平时“面食酒醪,皆和以酪,盐酱极贵”[11],只有富贵之家才能享用得起。除主食之外,满族也有不少有名的风味小吃和糕点,如“萨其玛”是满族具有独特风味的点心,满人入关之后传入北京,成为誉满都城的满族名吃。
居住 满族的住处,多为草顶地房。房屋以木为骨架,外复泥、草。屋向南开,开西窗。堂屋有灶。里屋西、南、北三面有炕,南炕由家中长辈专用,西炕墙上供奉“祖宗板子”(同汉族的祖宗牌位)。室内没有桌椅,有炕桌,吃饭时一家人围着桌子盘腿坐炕上。而贵族的宅第,则逐渐采用汉制。
广舆胜览图·恰喀拉
出行 满族长期生活在山林地区,狩猎活动使他们精于骑射。满族习俗,在儿童出生时,把小弓箭悬挂在门前,象征他将来成为一个好的猎手。六七岁时,即用木制的弓箭练习射鹄。女子执鞭也不亚于男子。这一传统一直被保存下来,即使在入关之后,清朝统治者还要求满人经常练习射技和马术。日常运输工具,多以马车、牛车为主,严冬时节雪橇也被用作搬运的工具。在满族的发祥地宁古塔,满人“出门不赍路费,经过之处,随意止宿,人马俱供给”[12],可见其民风淳厚的一面。
婚丧 满族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多由父母包办,早婚现象比较普遍,“多在十岁内,过期则以为晚”[13]。结婚前,“男家赠银于妇家,令期跳神以志喜”。结婚时,“新妇既至,新婿用弓矢对舆射之”[14],这种风俗完全是满族重视骑射的表现。新娘入室之后,要在南炕上从帐一日,称为“坐福”。满族忌在西炕或北炕上死人,人死入棺后多由窗户抬出。最初实行火葬,后来受汉族影响,土葬渐多,乾隆时明确规定满族采用土葬之法,葬礼依阶层等级各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