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成书于11世纪叙述长诗《福乐智慧》以及民间口头文学《阿凡提故事》等,作为维吾尔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一直为人们所喜爱,反映出维吾尔族文学的独特风格与丰富多彩。但自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200年间,我国新疆地区察合台汗国后王之间的长期割据与混战,阻碍了维吾尔族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17世纪初期,统一的叶尔羌汗国建立后,维吾尔的文学又得到了新的发展。
18世纪中期以后,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割据政权与大小和卓反清势力、统一天山南北后,在新疆地区建立起军府制统治,其统治措施影响到维吾尔族的文化领域,其文化成果表现出日益摆脱伊斯兰教束缚的趋势。
从文学作品来说,18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都摆脱了伊斯兰教禁锢,而带有较为明显的非宗教倾向。在这方面,维吾尔族作家阿布杜热依本·尼札里的长诗《热碧娅——赛丁》具有代表性。这部长诗通过一个维吾尔族农村青年爱情悲剧的描述,愤怒地控诉了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无情地鞭挞了封建势力的残暴行为与凶狠本质,热情地歌颂了劳动人民追求自由幸福的渴望与坚贞不屈的品德。作者除了《热碧娅——赛丁》长诗外,还写有其他方面的大量诗歌,被收入《爱情长诗集》中。
五、苗、瑶、黎、彝、壮等族文学
在我国南方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海南等省,自古以来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他们在开发、建设祖国边疆的历史过程中,创造出各自的民族文化,构成中华民族辉煌古老文化的组成部分。
在清前期,苗、瑶、黎、彝、壮等族的文学,随着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也有了进一步繁荣与进步,呈现出绚丽多彩的南方民族文学。
(一)苗族文学
苗族是我国南方的一个古老民族,多聚居于贵州、湖南,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这一时期,苗族的文学、诗歌都有进一步的发展。
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其文学主要是以口头相传的民间文学。这种文学可分为传说故事与诗歌两类。苗族的传说故事是有悠久历史的,在清代贵州苗民中盛传的《哈迈》故事,是颇具民族特色的民间文学。这是一部反对苗族传统旧俗“还娘头”[30]的故事,讲述了某仙女的女儿哈迈因反抗其舅父强迫她与舅父之子成婚,以致最后悲惨而死的内容,揭露了由苗族传统旧俗所造成的社会弊端。此外,以反抗统治阶级为内容的《花边姑娘》、《老猎手和皇帝》等也都流行于贵州、广西苗族地区。
苗族的诗是以口头歌唱形式表达的,因而这种诗也就是歌。苗族诗歌有其独立曲词,与音乐密切结合,其歌词通俗易懂,但也有苗族独用的词。苗族的诗歌有“古歌”、“苦歌”、“反歌”(亦称起义斗争歌)和“情歌”。清前期,在苗族地区流行较多的是倾诉苗家苦难的苦歌与歌颂苗民反抗起义的反歌。
苦歌多产生于明清时代,其内容是苗族劳动人民倾诉所受阶级压迫与剥削的苦难,对社会黑暗的诅咒。特别是清朝在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后,在清政府流官与土官等共同压榨下,造成苗民更大的苦难。所以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反映统治者掠夺苗民土地与清朝安屯设堡给苗民带来痛苦的苦歌。
由于封建王朝对苗族人民的残酷统治与压榨,引起苗民多次起义反抗,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石柳邓、吴八月领导的黔湘苗民起义时期,苗族人民便以诗歌热情地颂扬了苗民反抗清朝统治的英勇斗争,以明快手法描绘了起义领袖石柳邓、吴八月的英雄形象。
(二)瑶族文学
瑶族是我国南方古老民族之一,多数分布于广西,此外在湖南、云南、贵州、广东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清前期文学也有了一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