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舞 该民间舞蹈,清前期又称“舞灯”。清人孔尚任在《舞灯行留赠流香阁》一诗中,记述了他在康熙年间海陵(江苏泰州)一大户人家观看“灯舞”的情景,主人令技艺之人表演“春灯舞”时,“须臾满堂灯俱吹,微茫星汉窥窗户。久久帘动一灯来,一灯一灯陆续吐。十二金钗廿四灯,灯光人面添娟妩。”在表演中,各种彩灯及舞蹈令人目不暇接,“忽而金蟾喷虹影,忽而青天灿银星,忽而烛龙旋紫电,忽而碧纱乱流萤。最后涌出满轮月,圆晕三重光皎洁,中有嫦娥绕桂行”。这些生动的描述,再现了当时“春灯舞”表演时的变幻莫测、欢快惊喜的盛况。“灯舞”作为手持灯具而舞的民间舞蹈,品类繁多,达上百种。其中,有手握灯把而舞的“持灯舞”,如“花灯舞”、“鼓灯舞”、“星灯舞”;有手持连线的吊灯或手持细棍,细棍接吊灯而舞的“提灯舞”,如“宫灯舞”、“九莲灯舞”、“兔子灯舞”、“花盒灯舞”;有手持各种动物造型而舞的“举灯舞”,如“鲤鱼灯舞”、“蛇灯舞”、“龙灯舞”、“大象灯舞”;有人在灯上而舞的“盘灯舞”,如“荷花灯舞”、“车灯舞”、“马灯舞”;有人居灯中而舞的“蚌壳灯舞”、“蝴蝶灯舞”;有围着茶灯树表演的“茶灯舞”;有甩动用绳子系灯的“甩球灯舞”;有灯中安轴可以转滚的“滚灯舞”、“转灯舞”等。
此外,清人李声振在《百戏竹枝词》中,所列举与描述的民间年节舞蹈,还有“波斯进宝”舞、“跳钟馗”舞、“迎拗芒”舞、“春官”舞、“赛龙神”舞、“春婆”舞、“师婆”舞等。
二、千姿百态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
清代前期,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不仅呈现出千姿百态的特点,而且,在舞蹈文化的特征上,则是牧业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两种反映。其中,北方少数民族舞蹈多是牧业文化的反映,而南方少数民族舞蹈则多是农耕文化的反映。同时,由于少数民族居住生活的地区大多在边陲和高原地带,因而,特殊的地理环境、生活习俗与生产方式,使少数民族民间舞蹈具有特殊的风格特点。其总体而言,均具有本民族的文化特色与影响。如青藏高原的藏族民间舞蹈的风格是古朴苍劲;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族的民间舞蹈风格则热烈欢快;西南边陲的傣族民间舞蹈风格更秀美多姿;北方草原蒙古族民间舞蹈在风格上则是开阔雄健;朝鲜族民间舞蹈风格呈外柔内刚;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土家族、苗族和瑶族的民间舞蹈,则具有浓厚的巫舞风貌;沿海一带的黎族的民间舞蹈,在风格上更有着热带文化的情韵。由此可见,这一切均与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习尚、文化心理、爱情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
(一)苗族的民间舞蹈
清前期,每届年节,在苗族聚居的地区,民众所喜欢跳的民间舞蹈,有“芦笙舞”、“铜鼓舞”、“抛彩球”舞、“调年鼓”舞、“面具舞”等。
芦笙舞 据清代《清朝通典》记述,贵州花苗“每岁孟春合男女于野,谓之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旋跃歌舞。东苗跳月与花苗同……西苗延善歌祝者导于前,童男女百数十辈相随于后,吹笙舞踏历三昼夜以赛丰年”。在清代《广舆胜览》一书中,则载有一幅苗族《芦笙舞》图,画一苗族青年男子边吹芦笙,边起步舞蹈,一女子梳高髻,穿花衣裙,左手执巾,右手摇铃而舞。同时,图上注明苗族风俗“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苗族的“芦笙舞”在表演形式上,有自娱性、竞技性、祭祀性三种。其中,祭祀性“芦笙舞”具有祀祖和祭神的巫舞性质。
铜鼓舞 《清朝通典》一书记载,“两广苗俚人最贵铜鼓,铸初成悬于庭中,置酒招同类,来者以金银为大钗,执以扣鼓,因遗主人,名为纳鼓钗,有是鼓者,极为豪强,号为都老”。此民间舞蹈与古老的祭祀活动有关,多表现狩猎劳动和农事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