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国初年刊行的族谱记载,从明朝中叶至清朝末年,一共有230余名祖氏族人获得各类科举功名及荣誉职衔。其中共有文生员85名,武生员9名,武举人1名,监生57名,例授职员及恩赐耆宾77名,另有少数族人出任过县丞、教谕、经厅等低级官吏。尽管这些族人所得科举功名及职衔并不高,但却活跃于社区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对依附式宗族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祖氏的历次修谱及建祠活动,都是由士绅阶层发起和主持的,而制定族规及协调各种族内外关系,无疑也是由士绅阶层担任的(详见第三章第二节)。清中叶以后,祖氏士绅在社区事务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从而也就势必加强对族人的控制。乾隆三十年,祖氏士绅以保护本乡风水为名,要求当地吴氏族人献出了一片山场,“爱集众姓子弟,凡山麓平坡、夹路前后遍植松苗,并栽培杂木……永作合乡千年之罗城”l22]。在为此事设立的15份合同中,祖氏族人共持有9份,而其他各姓则仅持有6份。嘉庆二十年,祖氏士绅又发起重建本乡临水宫,“广基址,崇殿宇,增垣墉,意在回龙护脉于焉。内资神庙以保障,外藉树木为屏藩,地户之关锁益固,洵屯乡一巨观也”I23]。咸丰年间,太平军一部进入闽北地区,当地官府“谕令团练保甲”,祖氏士绅发起组织五个“联社”,协助官兵“剿洗洋源、际宾、地莱、吴墩一带地方”,并在本乡实行“关隘清野”,以致“一说谢屯,红头吐舌”24]。在咸丰年间的大动乱中,谢屯村一度为太平军所占据,随后又遭到官兵的掳掠,社会经济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然而,屯山祖氏的依附式宗族并未因此而解体,而是进一步得到了强化。据咸丰十年的《始祖溪西公祭簿序》记载,咸丰八年战乱之后,“非惟贫者飨事莫给,即富者亦家计难堪。将田召卖,每箩进钱数百;将田典税,每千计谷八箩。有田无人耕,债欠人不还,是以九年春祭难以措办。……吾等当族酌议,理事自己办祭,停胙一轮,次年再行颁发。……特立新簿贰本”。在此次整顿过程中,士绅阶层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新选出的“总理”即由士绅担任。清朝末年,由于地方官员的支持,祖氏士绅进一步确立了在乡族中的领导权。例如,光绪三十三年的《屯山社仓序》记载:
吾乡忝居乡僻,土隘民稠,遇荒难免呼庚吁癸。……兹于戊寅四年仲春,蒙上洋厅主孔公谕令设立社仓,爱集乡绅祖纯稷、纯禧、祖必受、必稳、祖洪生等,劝捐殷实之余羡,乐捐者芳名四十户,踊跃输纳者计谷万余筋……暂寓于祖氏世德祠处,已三十余年矣。每遭凶歉;民艰粒食,令民夏受谷于仓,冬则加息以偿,按丁支借。……前所捐入者,只许有进而无退;后所续题者,惟愿愈补而益增。
这篇序文的作者,是庠生祖骧和监生祖余仁。据文中所述,不难看出,在社仓的建立及运营过程中,士绅阶层已经形成了合法的权威。这种权威不仅是依据地方官的“谕令”,更重要的是得到了世德祠等依附式宗族的支持。另据族谱记载,从清末至民国初年,由士绅阶层主持的屯山社仓,实际上已经成为谢屯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如派征“乡中木客运河各坝主之租项”及创办谢屯村新式学校等,都属于屯山社仓的职能范围。当然,屯山社仓履行这些职能的权力基础,仍然是各种不同层次的宗族组织。
屯山祖氏宗族的典型意义,在于较为系统地展示了依附式家族在相对稳定的聚居环境中的发展进程。但是,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祖氏依附式宗族的形成与发展,是与丰厚的族产和士绅的崛起密切相关的。那么,如果缺乏这两个条件的支持,聚居宗族的发展进程又有何特点呢?试以同属于瓯宁县的璜溪葛氏宗族为例,略作比较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