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品第七;又有八品之县令长相,其秩当为四百石。这三等县令长相,分别有与之对应的乡品。《太平御览》卷二六九引《宋武帝诏》:
百里之任,总归官长,县尉实效甚微,其费不少。二品县可置一尉而已,余悉停省。
可见,二品县当为最高一级之县,当即千石县。是千石县令之乡品应为二品。又《晋书·王彪之传》:
转吏部尚书。简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秣陵令三品县耳,殿下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三品佳邑,岂可处卜术之人无才用者邪!”
文中“句容近畿三品佳邑”之“三品”当作“二品”,方与语气事理相合。王彪之语谓昔不过使曲安远为乡品三品之秣陵县令,尚“谈者纷然”;今又使之居“近畿二品佳邑”,那更其不妥了。“三品县”之秣陵,大约即六百石县。又据前引《广南记》,四百石长乡品四品。由此可得县令长相的秩等、官品与乡品关系如下:
千石县令,官品六品,乡品二品;六百石县令,官品七品,乡品三品;四百石县长,官品八品,乡品四品。
由此可见,交趾秀才吴甫之乡品原约三品,应拜授六百石令;由于“累年不迁”,他自请减乡品为四品,为四百石长。经诏准后,以此交趾秀才皆为四品,不能超过吴甫,以示褒彰孝行之意。就是说,交趾秀才过去一般是给予三品之第的。由此可见,秀才之乡品约为三品,但也有四品者。而且,秀才之乡品,与策试等第及散郎拜授亦无关系。
同时,由“交趾茂才皆为四品”句还可看到,秀才之乡品似乎还与地区有关。《晋书·陈颗传》:“河北白壤膏粱,何故少人士,每以三品为中正?”是中正例以二、三品人士为之,人士荟萃之地,以二品为中正;人士寡少之地,则以三品者为之。大约被认为“少人士”的地方,应举者的乡品,就也相应定得较低。前述汲郡之赵君平,太守羊伊举之为孝廉时已称“尽国美”,为其地之最优者,然而也只能宣布“宜进品三”,似乎汲郡孝廉的规格只能是三品。因材料不足,难以确证,尚有待于方家详考。
关于廉吏之乡品,有直接材料两条。《晋书·刘弘传》记其奏辞曰:
南郡廉吏仇勃,母老疾困,贼至守卫不移,以致拷掠,几至殒命。尚书令史郭贞,张昌以为尚书郎,欲访以朝议,遁逃不出,昌质其妻子,避之弥远。勃孝笃著于临危,贞忠厉于强暴,虽各四品,皆可以训奖臣子,长益风教。臣辄以勃为归乡令,贞为信陵令。
廉吏仇勃之乡品为四品,而归乡令大约是三品县,这里不拘品位,是用为褒奖(参用唐长孺说)。又《晋书·陈敏传》:
陈敏字令通,庐江人也。少有干能,以郡廉吏补尚书仓部令史。后文又记华谭与顾荣等书曰:
今以陈敏仓部令史,七第顽冗,六品下才。
是廉吏陈敏之乡品,约在六、七品间。晋尚书令史有八品、九品二等。八品令史以乡品四品者为之;陈敏乡品约六、七品,所任之仓部令史约在官品第九。综合仇勃、陈敏二人情况,廉吏之乡品约在四品至六、七品间。
以上之分析,依据的是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察举与乡品关系的材料。但是这种关系,也可以由间接材料加以推测。例如《晋书·温峤传》:“后举秀才、灼然。”“灼然"一科必举于乡品二品者,知温峤举"灼然”前必已为二品,这二品大约是举秀才时得到的,是秀才亦有二品。又同书《纪瞻传》:“后举秀才……永康初,州又举寒素。”“寒素”举自乡品不及二品之人,知纪瞻举秀才时没有得到二品,或许只得到了三品,是秀才之乡品有二、三、四品三等。
这种关系,亦可由应举者拜郎后所迁调之官加以推测。因为根据前引《广南记》,吴甫请为四百石长时特请减品,后经诏准予以降品,才补为四百石长,可知不但乡品低者不能逾品任用,而且乡品高者为低品之官,也是不合通制的,必须作为特例处理。散郎的除授虽无乡品限制,但由散郎迁调之官,就必须与乡品一致。例如,贤良一科任用情况较为明确者有5例,如不计举后直接拜授之散郎,其迁调情况是:阮种,尚书郎、中书郎;邵选,征东参军、尚书郎;索靖,驸马都尉;挚虞,太子舍人;夏侯湛,太子舍人。由之推测,他们举贤良后都得到了乡品二品。
同理,秀才李含、乐广、卢谌、索琳、杜毗等为公府掾,戴邈为太子洗马,华谭、荀岳为太子舍人,虞潭为大司马祭酒,李柔为相国从事中郎,他们大约都得到了乡品二品。又如孝廉陈寿、曹毗为著作郎,孙旗为黄门侍郎,傅咸为太子洗马,他们大约也都得到了乡品二品。又孝廉王逊为吏部令史,虞溥为尚书都令史,这两种令史官品八品,乡品约为四品。又孝廉陶侃拜郎后入伏波将军府为舍人,其所得乡品大约不会超过四品。是秀才、孝廉之乡品,都有二、三、四品三种。又晋代太学生试经,“才任四品”者可署为吏,是其乡品通为四品。
由此可见,认为应举者之乡品与策试成绩相关的说法,绝难成立。仅由前引之《赵穆别传》之“宜进品三”及《广南记》“交趾茂才皆为四品”语,已足以证明应举者之乡品与科目类别相关,是在策试之前就已确定下来的。至于一科之内是为二品还是为三、四品,则在原则上应与被举者之才德有关,还可能与被举者的出身地区有关。同时这也可以证明散郎除授与乡品无干这一论点。如前所述,秀孝之乡品在二、三、四品之间,但是拜为议郎、中郎还是郎中,却不系乎乡品之高下,而是取决于策试成绩。三种郎官秩禄有别,策试优者可得较高待遇。
由此可见,虽然通过察举,一部分普通士人有了提高自己乡品的较多可能,但特别是在最为主要的秀孝岁科之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得到上品二品,而只能屈居三品或四品,尽管形式上他们仍被称为“一州俊选”“古之名贡”。孝廉所得之乡品,从实例来看其平均水平又较秀才为低。而权贵子弟由之起家的“清途”诸官,一般均以乡品二品为资格;他们凭父祖爵位门第便可以轻取高品优状,步入“清途”。即就“散郎”而言,权贵子弟凭赐官就可以得到,而秀孝却须经州郡“试职”、中央策试之后方能获得。就此而言,察举制在此期已不如汉代那样,是士人之入仕荣途了。在九品官人法的制约之下,察举已被置于低于“清途”的地位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