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黑格尔的理论资源可以让我们认为,至少某些形式的社会批评不仅与自由的社会成员资格所必需的肯定态度相一致,而且是道德主体性的一种合法的乃至必要的发挥。那么,这个理论为什么看上去不是如此?一个原因是黑格尔扭曲了他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他既过分担忧源自“下层”的批评所带来的危险,又过于相信“普遍阶级”中的专业知识分子可以成为道德良知在社会中唯一的或主要的喉舌。(后者包含了一个明显的危险——它在我们眼中比在黑格尔眼中更加明显:知识分子的精英成员也许在他们相对而言的特权地位上过于舒适,从而没有充足的动力执行批判的使命。)我们有必要认识到,黑格尔之所以未能领会到公共意见和自由出版是社会批评的积极力量,根源不在于他的理论在总体上不能够使与伦理(Sittlichkeit)相适应的主观态度顺应一种批判视角,而在于这些力量具有大众的(从而未经规训的)性质,他对此并不信任。尽管对群众判断能力的这种不信任并非完全外在于黑格尔更加宏大的观点——它关系到黑格尔的一个信念,即面对社会秩序的善,只有哲学(和经过训练的哲学家)才能拥有一个足够全面的视角①——但它对于他最根本的理论承诺并非至关重要,这些承诺关系到自由的本性和它的实现所需的社会条件。在这些根本承诺中并没有任何内在的东西可以支持黑格尔对群众的惧怕或他的一处失败,即他未能强调某些种类的社会批评是与他对不同形式的实践自由的叙述相容的,甚至是后者所需要的。
伦理(Sittlichkeit)理论之所以可能看起来排除了以任何面貌出现的社会批评,另一个原因是黑格尔用很大篇幅表达了他对一种特殊类型的批判的反对立场,这种批判在他的理论中的确没有位置。黑格尔所想到的这种批判是与自由的最充分的实现相抵触的——这首先是因为它与一个人在自己的社会成员资格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并不相容,其次是因为这种批判在现代世界中是不真实的——它可以被称作激进社会批评。激进批判可以采取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要求拒斥现存制度所体现的(或试图体现的)基本价值观,第二种形式则把这些价值观作为有价值的理想来加以接受,却坚持认为现存社会秩序在原则上不能够实现它们,因而必须被新制度取代,后者仍然仅仅存在于社会工程师的绘图板上。第一种批判的一个例子是主张市民社会所鼓励的个人主义价值观——自力更生、私人致富和获取自己选择的职业身份,是没有价值的理想,这也许是因为它们妨碍了一个人与他人形成真实的纽带,或者是因为它们使人偏离了对更加重要的善的追求,比如永恒救赎或民族荣誉。第二种激进批判的常见例子包括:主张核心家庭在本质上具有父权制的本性,而这使它(至少对它的女性成员来说)成为一个奴役而非解放的场所;指责自由市场交换的原则使大多数参与者不可能既在经济上供养自己,又从事有意义的、建构身份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