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的指引下,以平等相待、增进互信为基本前提,以友好合作、互利共赢为根本途径,以公平合理、公道正义为重要的价值准则,以勇于变革、开拓创新为关键手段,以共同发展、共享繁荣为重要保障,中国正为人类安全共同体的长期安全与和平作出努力。2015年联合国维和峰会以来,中国军队积极响应联合国维和行动在工程保障、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力量需求,先后派遣25批维和工兵和医疗分队共7001人,参加在刚果(金)、南苏丹、苏丹达尔富尔、马里、黎巴嫩的维和行动;完成为各国培训维和人员任务,为60多个国家训练维和人员1500余人;对非盟提供1亿美元无偿军事援助,支持非洲常备军和危机应对快速反应部队建设;派出首支维和直升机分队遂行任务;设立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在和平安全领域共开展52个项目,使用资金约3362万美元。
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态系统的正常有序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更进一步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系统的正常有序符合习近平提出的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也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生态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一个生态哲学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于死而不得不进行交往的。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①就自然生态系统本身而言,世界是一个以“生命形态”生存着的“活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中,既有鸟兽鱼虫等生命个体的存在,也有山川土石等非生命物体,它们共同构成了自然的世界。人与自然都是生命,生命之间具有共同的属性,服从着同一种秩序,遵循着相同的原理,具有相同的追求生存的“价值指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的发展活动需要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这是人类发展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如果违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伤害自然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当今世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人类现行生存方式和生产方式与地球生态环境支撑能力的矛盾日趋加剧,人类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生态环境危机。空气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石油枯竭等接踵而至,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构成了严峻威胁和挑战。这便是“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的体现。尽管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日益明确,但由于思想认识的摇摆性、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工作推进的不平衡性、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和自然因素气象条件影响的不确定性,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依然严峻。①在此大背景下,中国不断提出和阐释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