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于“革命”一词,以汤普森为代表的历史学家和以安德森为代表的历史学家分别做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对于汤普森而言,他认为所谓革命不是指一种狭隘的政治革命,而是指一种思想的或文化的革命,是指两种制度模式或生活方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指阶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深刻变革,是一个历史过程的概念而非一个结构变迁的概念,是一个社会权力的转变过程而非一个暴力危机的转变过程。在1960年《革命》一文中,他写道:“这一突破性的时刻不是一种狭隘的政治概念,它将整个社会中两种制度和两种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在这一冲突中,政治意识将变得突出:每一种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都将保护私有财产;人们将被迫由于这些实践而实施他们全部的政治和工业力量”①。在《再革命》一文中,他重申了这一思想:“革命的历史概念不是‘结构’的转变或‘变迁’的时刻,它无须大变动的危机或暴力。它是一个历史过程的概念,借此,民主的压力无法包含于资本主义的体系之内;某种程度上,危机是突如其来的,它导致了一系列相关的危机,这些危机导致了阶级、社会关系和制度中的深刻变革——在时代的意义上是权力的‘变迁’。”①因此,汤普森所理解的这一“革命”就是一种历史过程的概念,而非一种结构变迁的概念。或者进一步说,它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不同文化制度和思想意识之间相互对立和彼此转变的历史时刻,既非经济危机剧变的历史时刻,也非政治权力冲突的历史时刻。简言之,汤普森所设想的革命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文化革命。
对于安德森而言,“革命”一词具有一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内涵,它不是指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的革命,而是指一种政治斗争的革命。对于这样一个曾经极为流行而现在又极受诋毁的词汇而言,他做出了一种极为古典的界定。在他看来,“革命”一词最初创始于17世纪晚期,是指一种完全的政治意义上的革命,即推翻一种旧的国家秩序并创建一种新的国家秩序。1640年,英国内战被简单地称作“伟大的反抗”;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获得了一个永久的名称“光荣革命”;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时,连路易十六本人都认为这是一场革命而不是一次暴动。从形式上看,“革命”一词具有一种明确的、非延续的时间的边界;从内容上看,它始于一个社会的危急时刻,也止于一个社会的危急时刻,它是指一种来自下层民众的对于国家秩序的政治推翻和取代。②在此,安德森所理解的“革命”主要是指一种社会结构变迁的时代,也是指政治危机爆发的时代,换言之,它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斗争和激烈冲突的时刻。因此,安德森所设想的是社会主义的政治革命。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表述的:“至今发生过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运动,或者都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自主的运动。无产阶级是现代社会的最下层,它如果不摧毁压在自己头上的、由那些组成官方社会的阶层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腰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