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这种难以驾驭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非此即彼(eitheror)的理论困境在《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的基础和上层建筑》(1973年)一文中得到了某种修正。在此,威廉斯把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些结构性的要素不再当做一种空间结构的术语来认识,而是当做时间过程的术语来看待,认为这些要素不再是一种统一的、静止的状态,而是一种分散的、动态的过程;不再是一种理论的精确分析,而是把所有的重点都放到了实践的层面。他说道,我们必须重估马克思主义,“我们必须把‘决定论’重估为有限要素的排列和压力的释放,远离一种可预测的、可控制的内容;我们必须把‘上层建筑’重估为一系列相关的文化实践,远离一种反映的、再现的,尤其是依赖性的内容;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必须重估‘基础’,使它远离一种固定的经济或技术的抽象概念,朝向一种包含了基本矛盾和变化的处于动态过程的现实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人类的具体实践活动”①。这样,“基础”就从一种静态的存在转变为一种动态的过程,上层建筑也由一种被决定的位置转变为一种独立性的位置,同时,“决定论”的概念也丧失了机械论的最初内涵。实质上,威廉斯的这一“重估”赞同和揭示了一种马克思主义,它足够灵活,因而能够满足一种构成性的主体,一种具体的人类实践活动。“没有一种主导的生产方式,没有一种主导的社会……没有一种主流的文化能够耗尽人类的实践、人类的能力和人类的目的。”②因此,如果把这一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论模式仅仅看作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这一最初命题的还原主义形式,或者把它看作决定性的基础和被决定性的上层建筑这一抽象形式的话,那么,这一模式就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我们用“总体性”(totality)的概念取代“基础”的概念,或者“基础”的概念中包含了人类“目的”(inten-tion)的概念,尤其是统治阶级领导权的话,那么,这一模式就是可以接受的。但问题在于,由于威廉斯把社会构成看作一种构成性的过程而不是一种决定性的结构,只强调了时间中的过程而忽视了空间中的结构,再次陷入了一种非此即彼的悖论之中,因而始终没能走出“二律背反”的泥潭。
实际上,威廉斯对这一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论模式的反思和创作是在与任何英国本土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分离中进行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这一思考和创作却与英国新左派的其他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就有关基础的决定性和上层建筑的独立性等问题达成了一致。
作为历史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汤普森则把这一基础/上层建筑的理论模式当做一种“令人遗憾的形象”而简单地加以拒斥。在他看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历史分析中,他们总是持有这样一种观点,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辩证作用。但他们在力图说明这一思想时却把它表述为一种欺骗性的模式……事实上,这样的基础和上层建筑并不存在;它只是帮助我们理解现存事物——人,人们行动、体验、思考和再行动——的一个比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