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先人有修史记事的传统。蒙古统治者在入主中原之前,就编撰了《蒙古秘史》。元朝统治者在入主中原、统一全国的过程中,逐步吸收了中原地区先进的封建文化,并仿效中原王朝的修史制度,在短期内完成了《辽史》《金史》和《宋史》,使辽、宋、金三朝的主要历史资料得以系统地保存下来。同时还编修了本朝历史(如实录),汇编了本朝的典章制度和文献,为后人研究元史提供了一些资料。在大一统的形势下,史地研究有了空前发展,《大一统志》的编修总结了前代方志学和地理学的成果,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后期方志学和地理学的重要著作。私家史学著述和文献也十分丰富,保留下来的远比辽、金要多出许多,而尤以马端临、胡三省的史学成果为最。所有这些,足以说明元代史学比之辽、金、西夏有了很大发展。
一、正统之争与辽、金、宋三史的修订
在元修辽、金、宋三史时,正统之争非常激烈。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七月,“初立国史院,王鹗请修辽、金二史。……乞以右丞相史天泽监修国史,左丞相耶律铸、平章政事王文统监修辽、金史,仍采访遗事。并从之”[33]。至元元年(1264年),世祖又令王鹗等修辽、金史。至灭宋后,世祖命词臣通修辽、宋、金三史。[34]此后,仁宗延祐年间、明宗天历年间皆屡诏修撰,均无甚进展,究其因,“以义例未定,竟不能成”[35]。到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诏修辽、金、宋三史,脱脱为都总裁。至是时,“脱脱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36]以此为三史之义例,结束了正统之争。
正统之争平息后,三史的纂修迅速展开。为了统一体例,制定了总的编撰凡例:(1)帝纪,各史书法以《史记》、《西汉书》、《新唐书》为准,各国国号,以南、北史为准;(2)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为志;(3)表与志同;(4)列传,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三国所书事,有与本朝相关涉者当禀;金宋死节之臣皆合立传,不需避忌;其余该载不尽,从总裁官与修史官临文详议;(5)疑事传疑,信事传信,准《春秋》。[37]在确定义例的同时,元政府组织了强大的写作班子,以铁木儿塔实、贺唯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辽史》总裁官,铁木儿塔实、贺唯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李好文、杨宗瑞、王沂为《金史》《宋史》总裁官(其中揭傒斯先死,未任《宋史》总裁官)。为了保证三史的纂修,脱脱还筹措了纂修经费。至正三年四月,三史同时开始纂修,四年三月《辽史》先成,次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
二、辽、宋、金三史的内容和评价
辽、宋、金三史共747卷,是二十四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1.《辽史》 《辽史》在辽时已有耶律俨本,在金时又有陈大任本,元修《辽史》时二本俱在。脱脱等《进辽史表》云:“耶律俨语多避忌,陈大任词乏精详”;《辽史·后妃传序》云:“俨、大任《辽史·后妃传》大同小异,酌取以著于篇。”可见,元修《辽史》依据耶律俨、陈大任本无异。
《辽史》共有《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国语解》1卷。
《辽史》中的《国语解》,对契丹人的称谓、官名、地名、部族等都有解释,不仅有助于研读《辽史》,而且也有助于研究已经失传的契丹文字和语言。
《辽史》过于简略,也有不少疏漏,由于成书太速,其中前后矛盾、重复或与《金史》《宋史》《新唐书》相矛盾的地方也有不少。此外还有许多名字互称、人名音译不一而致生歧义的地方。尽管如此,由于耶律俨《实录》和陈大任《辽史》俱已失传,元代官修《辽史》就成为现存唯一一部系统记载辽代历史的书籍,是研究辽代历史的基本资料。清人厉鹗作《辽史拾遗》、汪辉祖作《辽金元三史同名录》,对研读《辽史》均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