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澶渊之盟”后,宋辽双方桴鼓不鸣,使轺相接,两国关系风霁月朗,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辽朝在立法、施政、制礼等方面更加刻意仿效宋朝,辽圣宗因喜读《贞观政要》,仰慕唐太宗李世民和唐玄宗李隆基的为人,改名为隆绪,以示与隆基比肩。
榷场贸易是辽、宋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此之前,辽同五代的梁、唐、晋、汉以及十国中的吴越、南唐都有贸易往来,辽朝曾以赵延寿部下乔荣为回图使,往来贩易于辽、晋之间,获利倍蓰。但都不及辽、宋贸易的规模。宋朝设官“平互市物价、稍优其值予之”[4]。辽方用盐、布、羊、马、驼、北珠、玉器等换取宋方的茶、香药、缯帛、漆器、《九经》等。双方都从榷场贸易中获得了利益。双方既是唇齿相依的邻邦,又是敌意尚未完全消弭的兄弟,彼此都规定有不准向对方输出的物品,但私贩填补了这一空白,宋朝的印本书籍与文人诗赋得以源源不断流入辽朝。
辽中京城墙遗址
辽朝的政治制度也具有自己的特色。由于辽朝境内契丹人、汉人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存在很大差异,不便于治理,因而辽朝统治者采取了“因俗而治”的政策,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5],在统治机构的设置上就是官分南北,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两套平行的行政机构,即北面官与南面官。“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6],办事机构设于皇帝御帐之北,各部长官由契丹贵族担任;“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7],办事机构在皇帝御帐之南,长官由契丹贵族、汉人、渤海人中的上层担任,管理汉人、契丹人事务。北面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北枢密院,也叫契丹枢密院,长官为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等。南面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南枢密院,也叫汉人枢密院,长官称南院枢密使、同知南院枢密使事等。除了北南枢密院这样实质上的宰辅机构外,辽朝还设有名义上的宰相,南北分设,即北面宰相、南面宰相。辽代的北面宰相不过是皇帝之下的部族官,南面宰相也只有在兼枢密使的情况下才有实权。北枢密院位在北、南二府以上,皇权通过它贯彻到二府直至各部族。与官制分为北面、南面相适应,辽朝的法律也有蕃律与汉律之分。蕃律适用于契丹人、奚人等,汉律则适用于汉人与渤海人。地方统治机构也体现出“因俗而治”的特色,契丹等游牧部落以部落治理,在汉人和渤海人居住地区则设州县治理。除此之外,还设有投下州。投下也作“头下”,是辽朝王公大臣、戚畹贵族以征伐所得俘虏、奴隶建立的私城。
辽朝建有五京,即上京(内蒙古巴林左旗驻地林东镇东南波罗城)、中京(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东京(辽宁辽阳)、南京(北京城西南)、西京(山西大同),初期以上京为首都,后迁中京。但是游牧的契丹人所建的国家,具有行国的基本特征,他的政治中心不在五京,而在四时捺钵之中。捺钵又称“纳拔”、“纳钵”、“剌钵”、“纳宝”,即汉语的行宫、行在之意。辽朝皇帝一年四季不停地往返于四时捺钵之间,它不是皇帝一般的居留地,而是处理朝政的场所。四时捺钵初期地点不同,到后期地点逐渐固定。春捺钵主要活动是习武和祭祀,秋捺钵是狩猎,夏捺钵和冬捺钵处理政务,称之为“春水”、“秋山”、“坐冬”、“纳凉”。春捺钵的地点在长春州的鱼儿泺(吉林大安县东南池虎城),夏捺钵在永安山、拽刺山一带,秋捺钵在庆州(内蒙古巴林右旗西北白塔子),冬捺钵在广平淀,即今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的一片平原上。
由于辽朝统治区域既有游牧地区,也有农业地区,因此辽朝的文化也体现出了游牧文化与高度发展的汉文化互相影响、互相吸收、共同发展的特点,这种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草原文化气息的综合文化,就成为辽代文化的一个特色。
二、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