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即位后,虽然南宋尚未降服,版图尚未统一,但是一统天下的趋势是越来越明显了。忽必烈强烈感受到“今文治寝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决定创制一种在各个地区统一使用的新文字,这个任务就落在了吐蕃萨斯迦地方的喇嘛八思巴身上。八思巴是西藏萨迦派佛教第五代祖师,宪宗三年(1253年)谒忽必烈于潜邸,他学识渊博,谈吐得体,甚受忽必烈宠信。中统元年(1206年)忽必烈即位,尊为国师,授以玉印,并命他创制蒙古新字。至元六年(1269年)蒙古新字制成,忽必烈下令颁行。“其字仅千余,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关纽而成字者,则有韵关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则有语韵之法,而大要则以谐声为宗也。”[42]这种新字俗称八思巴字,由梵藏字母演化而成,有母音10个,子音32个,共42个字母。忽必烈为此诏告天下,大意说,文字是书写语言的,语言是记述事情的,这是古今的通制。我国兴起于朔方,风俗简朴,没有制作文字,一般情况下都用汉文楷书及畏兀儿字表达本朝的语言。辽、金及远方诸国均有自己的文字,我朝没有,“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43]。新制成的蒙古字主要用在官方文书或印篆、碑刻、牌符、钱钞等方面,从诏书的内容看,八思巴字的通行并不意味着取消其他文字,只是不得占主导地位而已,“以其国字副之”就表示其他文字并未被取缔。
一种新文字从诞生到流传,需要一个过程。元朝统治者为推广蒙古新字,作出了极大努力,先在京师建立国子学,让蒙古贵族子弟学习新蒙文,而后在州、郡设立学校,让民间的俊秀人才学习新字,在各路设提举学校的官员,职责是推广新文字。以新蒙文翻译成的汉文典籍《通鉴》、佛教经典《帕拉缔穆卡西》,意在证明蒙古新字可以作为沟通蒙、汉文的工具,事实说明,这种新文字能够担当这个任务。如今现存的用八思巴文写成的文物甚多,如甘肃泾川水泉寺碑(也称镇海之碑)、山西芮城县城南磨涧村《河东延祚寺碑》、居庸关佛教经文、陕西韩成县《龙门禹王庙圣旨碑》等。1906年在土耳其斯坦发现贡嘎扎拉僧的《索布希迪》一书,是用八思巴字翻译的。
八思巴文有自己的特点。这种文字书写时自上而下,自左至右竖写,有音节。除了几个元音,所有辅音字母都是方形的,在词里没有变化,因此被称为“方体字”。元音共有8个,字形在词中没有多大变化。八思巴文在词中拼写时以音节为单位,这些音节互不连接,且无标点,读起来较难。八思巴文系音节字,每一辅音字母除表示辅音外,还表示元音a,这就构成了以a元音为单位的一个音节,如要单写一个辅音字母就是ba。八思巴文在很多情况下不分词性,阴性元音与阳性元音混在一起使用。用这种文字拼写时,第一音节后的元音,因受词首圆唇元音o、?的强烈影响,往往会出现o与o、?与?元音的唇形和谐现象。在同一音位中用两个元音符号e、ё,不易寻找这两个字母的用法规律,即使在同一词中,有时用e,有时用ё,这两者没有区别词义的作用。在辅音中,g与k、t与d混用现象严重,特别是在词中、词首混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