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用社会感概念作为标准,并据此衡量他的思想和行动,否则,我们无法评判一个人。我们必须坚持这一观点,因为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必须确认他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性。这种必要性让我们或多或少地清楚认识到,我们应感激我们的同胞。我们都处在生活之中,都受到集体生活逻辑的支配,这就决定了我们事实上需要某种已知的标准来评价我们的同伴。在任何个体身上,社会感的发展程度都是评价人类价值的唯一标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我们不能否认自己对社会感的精神依赖。没有哪个人能够真正地完全摆脱他的社会感。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完全逃避自己对同伴的责任。社会感会用它的警示声不断地提醒我们。这并不是说我们会不断地让社会感出现在我们有意识的思想里,而是说我们确实坚持认为,要想歪曲它、撇开它,则需要动用某种权力;此外,其普遍的必要性决定了没有哪个人能够在被社会感证明为正当之前就开始行动。之所以要证明每一个行为、每一种思想的正当性,是因为无意识的社会整体感。它至少决定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经常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求能够使罪责减轻的情况。由此便产生了特殊的生活、思维及行动的技巧,这种技巧会使我们希望一直与社会感保持和谐的关系,或者至少能够用社会关联的假象来欺骗一下自己。简言之,这些解释表明存在某种类似社会感的幻象,它像面纱一样遮盖住了某些倾向。仅仅是发现这些倾向,就足以让我们对某个行动或某个个体做出正确的评价。这种有可能发生的欺骗,无疑增加了评价社会感的难度;而正是这种困难,将人们对人性的理解提升到了科学的层面。下面,让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证明社会感是怎样被误用的。
有一个年轻人曾谈道,他和几个同伴游泳游到了海中的一个小岛上,并在那儿玩了一会儿。他的一个同伴碰巧斜靠在悬崖边,身体失去了平衡,掉进了水里。这个年轻人赶忙将身体斜伸出去,怀着极大的好奇心观看他的同伴是怎样沉入水里的。他在后来思考这件事情时觉得,他并不认为自己当时的举动是出于好奇。掉进海里的那个年轻人碰巧被救了,但就讲述这段经历的这个年轻人而言,我们可以很肯定地说,他的社会感必定非常淡薄。即使我们后来听说他一生中从未伤害过任何人,而且有时候跟某个同伴相处得很融洽,我们也不会被这种现象所欺骗而去相信他的社会感并不欠缺。
我们必须用更进一步的事实来支持这个大胆的假设。这个年轻人经常重复做同一个白日梦,梦的内容是这样的:他发现自己被关在森林中一间漂亮的小房子里,与其他所有人都隔离开来。这个场景也是他画画时最喜欢采用的主题。任何了解幻想并知晓他既往经历的人都能轻而易举地认识到,他淡薄的社会感在这个梦中再一次得到了证实。如果我们不带任何道德判断地指出,他的错误发展阻碍了他的社会感的发展,从而使他成了一个牺牲品,那么我们这样说并没有冤枉他。
有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情可以用来很好地说明真假社会感之间的区别。有一位老太太在上有轨电车时滑倒了,摔在了雪地上。她自己站不起来,身边路人来来往往,但好像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困境,直到有一位男士走到她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另一个不知道刚才一直躲在哪个地方的男人突然蹿了出来,跳到她身边,对着那个扶她起来的彬彬有礼的男士说:“谢天谢地!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人。我在那边站了整整五分钟,想要看看到底有没有人愿意扶这位老太太起来。你是第一个扶她的人!”这件事表明,形式上的社会感是怎样被人误用的。靠着这个一戳就穿的小把戏,一个人把自己当成了评判他人的法官,评判功过是非,而他自己却只是冷眼旁观,并未动一根手指头去帮助那个陷于困境之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