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因失去或被剥夺了某物而无法自我安慰时,悲伤(sadness)这种情感就会出现。悲伤和其他一些情感一样,都是对不快感或软弱感的一种补偿,它相当于一种想要确保获得更好处境的企图。在这一方面,悲伤的价值与发脾气的价值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它们是不同刺激的产物,表现为不同的态度,使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与其他所有情感一样,悲伤中也存在对优越感的追求,虽然盛怒之下的个体总是试图抬高对自我的评价并贬低对手的价值,而且他的怒气往往指向其对手。悲伤相当于是从精神前线的一种真正退缩,是随之而来的扩张(悲伤的个体在这种扩张中往往能够获得个人的提升和满足)的先决条件。虽然采取的方式与愤怒的情况有所不同,但这种满足仍然是作为一种宣泄、一种指向周围环境的运动而存在的。悲伤的人总是抱怨,而这种抱怨让他与同伴对立了起来。虽然悲伤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但过分夸大的悲伤却是一种对社会的敌对姿态。
随之而来的周围他人的态度往往能够抬高悲伤者。我们都知道,悲伤的人很快就会发现,由于他人总是自愿为他们服务,同情他们,支持他们,鼓励他们,并竭力使他们幸福,因此他们的处境会变得比较轻松自由。如果在眼泪和悲号之后精神宣泄获得了成功,那么很明显,悲伤者就会通过使自己成为反对现存事物秩序的法官、批判者或原告,使自己凌驾于周围环境之上。这个原告由于悲伤而对环境的要求越多,他所要求的权利就变得越明显。悲伤于是成了一条无可辩驳的理由,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强加到了悲伤者周围其他人的头上。
这种情感明显表明悲伤者为摆脱软弱、获得优越感而付出的努力,以及想要确保自己位置、回避软弱感和自卑感的企图。
(三)情感的滥用
只有发现情感和情绪是克服自卑感、提升人格和获得认可的有价值的工具,我们才能理解它们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表现情绪的能力在精神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儿童一旦认识到他能够用狂怒、悲伤或哭泣来左右周围的环境,摆脱被忽略感,那么,他就会一次又一次地试着用这种方法来支配其环境。这样一来,他很容易就会陷入这样一种行为模式:即使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刺激,他也会用他典型的情绪反应来回应。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符合他的需要,他都会使用自己的情绪。过分沉溺于情绪是一种坏习惯,有时候会演变成病态的表现。当这种情况发生在儿童时期,我们发现,他在成人以后也会经常滥用自己的情绪。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个体往往会以一种游戏的方式使用愤怒、悲伤以及其他所有的情感,就好像它们是木偶一样。这种毫无价值且常常令人不快的特征使情绪失去了它们真正的价值。每当这样的个体不能得到某物,或者每当他人格的支配地位受到威胁时,这种玩弄情绪的倾向就会成为习惯性的反应。悲伤者可能会以非常强烈的哭声来表现其悲伤,以致让人感到不悦,因为这让人觉得悲伤者好像是在大肆宣扬,为他自己打广告。我们都曾见过这样的人,他们给人的印象是在和自己比赛,怎么看起来悲伤就怎么行动。
这种滥用有时也出现在与情绪相伴随的生理表现上。众所周知,有些人的愤怒会导致其消化系统出现强烈的反应,以至于他们一发怒就会呕吐。这种方法更为明显地表现出了他们的敌意。悲伤这种情绪同样也与拒绝进食的倾向密切相关,因此,悲伤的个体确实会体重减轻,名副其实地描绘了一幅“伤心的画面”。
这些类型的滥用对我们来说是不能漠然视之的事,因为它们触及了他人的社会感。一旦某位邻居对悲伤者表现出友好的感情,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些强烈情感就会停止。然而,有些个体非常渴望他人对他表现出友好,以至于他们希望永远不停止自己的悲伤,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从同伴所表现出来的友情和同情中,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人格感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