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伦理道德观念实际上主要沿袭周初姬周统治集团所倡导的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孔子所关心的仁义礼治、孝道等思想,在西周时期的文献《尚书》、《诗经》的《大雅》、《周颂》以及西周金文中都出现了。现代学者均谓“仁”是孔子的创造,因为西周时代的文献及金文中还未见“仁”字。但是“仁”字就是把人看作人的人道思想观念,而这种思想观念在西周时已经出现了,而且是《书》、《诗》中经常强调的主要话题。例如在《尚书·无逸》中,周公苦口婆心地告诫后人在从政前应“先知稼穑之艰难”,“知小人之依”;明确反对“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他认为应用一种胸怀宽大的态度去对待怨恨、詈骂自己的“小人”;“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惶]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这就是说,有人告诉你:“小民怨恨你,骂你。”你自己则应诚惶诚恐地去培养自己美好的品德。对自己的过错,不仅不敢含怒,而且应坦率地说:“我的过错,的确像那样。”特别是周公在《无逸》中告诉后人要以文王为榜样,像文王那样“徽柔懿德,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即培养美好、柔和的品德,关心爱护小民,使鳏寡孤独的老人受到恩惠。这正是一种人道观念,这些正是仁者爱人的思想。这些不见“仁”字的仁德思想后来为孔子所继承,并明确地用“仁”字来表达。因此,可以说孔子时代所倡导的伦理道德观念,基本上在西周时期已形成了。孔子后来继承了这些伦理观念并发扬光大。
二、孔子和战国儒家的伦理观
孔子的伦理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这就是仁、义、礼。
孔子伦理道德思想最主要的部分就是“仁”。战国晚期的学者谓“孔子贵仁”[22],这正是抓到了孔子思想的要害之处。
什么是“仁”?《礼记·中庸》说:“仁者,人也。”《说文》小篆仁字从人从二,此“二”在殷周甲骨金文中是重文符号,不是一二三数字中的“二”。因此这个“仁”应该读为“人人”,前一“人”即古代汉语语法中的名词意动用法,其义是“把人看作人”,或“把人当作人”。这与《孟子·梁惠王上》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老吾老”、“幼吾幼”的表达方式相同。“仁”字的本义及其他的义项都是从“把人看作人”这本义的基础上引申出来的。“仁者,人也”,也就是把人看作人,这是在社会关系上人对人的态度,实际上也就是一种人道思想观念。
如何实现“仁”?也就是说,如何才能把人看作人?其中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便是“爱人”。《论语·颜渊》记载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这种出自内心的爱是仁的主要内容,也是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准则。当然孔子的“仁”是由近及远,由家人及国人。在家行仁则必须行孝悌之道,不孝不悌则为不仁。《论语·学而》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孝悌之道在孔子看来是仁之根本。而对父母不行孝道对兄弟不恭不悌者均不能算作仁。他的学生宰予主张废“三年之丧”,孔子生气地批评他说:
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道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