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思想最为解放。各家各派都著书立说,思想学派众多,号称“百家”。就学派来看,当时参加争鸣的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名家、阴阳家、农家、兵家、纵横家、杂家等。这各家都或多或少地涉及了伦理思想和宗教思想的讨论、争议。我们上面已经对儒家的伦理思想作了些讨论,下面则主要对老庄、墨家、阴阳家的伦理思想与宗教观进行一些讨论。
一、老庄的伦理思想与宗教观
(一)老子的伦理思想与宗教观
老子目睹人类社会上的罪恶行为,多是被自私多欲的思想支配着,因此他主张返归自然,在人性方面坚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主张无私无欲,甚至“无身”。从《老子》中可见: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三章)
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七章)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十三章)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十九章)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三十七章)
老子认为人“无知”、“无欲”,天下就会平定,国治民安。他认为人有私欲,故人有祸患;如果人忘掉自我,将私欲置之于身外,还担心什么祸患呢?因此,老子认为无私无欲是人类的本性,而自私自利是人性反常的现象。而自私自利是私有社会的特征,而仁、义、孝、慈、忠、信、礼等伦理观念都是私有制产生之后的产物。因此,人类的理想社会是返璞归真,回到“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48]的原始公社的社会中,“绝圣弃智”,“绝仁弃义”,把仁义礼智忠孝等道德观念和大伪大盗大乱这一根藤上的两个瓜一同抛弃,便可回到天下为公的大道社会。《老子》第十八章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三十八章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十九章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从上可见,老子看到人类社会及其伦理道德的病症和病因,但他所开的病方却是不对的,因为历史不可能开倒车,不可能从文明再复归到野蛮。
在宗教观方面,老子创造了一个超越客观世界的虚无本体,他命名为道。他认为这“道”是在商代创造的上帝、周人创造的天神等神权观念之上,它不仅早于上帝,而且早于天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四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道”是《老子》一书中的主旨,它早于上帝、天地,而且是万物之宗,是万物的本源。
老子把道分为“常道”和“非常道”,“常道”不可道,而“非常道”则可道。同样,他把“名”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名”,另一类是“非常名”。常名不可名,而非常名则可名。他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所谓的“常道”、“常名”,是抽象的、一般的道和名,也就是抽象的规律和名词,不是具体的、特殊的规律和名词。而“非常道”、“非常名”,则是具体、特殊的“道”和“名”,也就是具体特殊的事物和名称概念。他认为非常道是由常道产生的,“常道”是宇宙的根源,是天下之母,但是道是一种虚无状态,它也没有自己的名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无名万物[49]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老子的“道”高居于天地之神之上,亦高居于人间之王之上:“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老子的道创造了一个在天地人之上的自然至上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