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是协助齐桓公称霸中原的早期法家,他的后学弟子根据他的主张和活动编辑了一本法家论著《管子》,其中有不少篇章讲到了管仲重视教育的情况。在《权修》篇中,管子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这里所讲的培养和教训不仅包括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也应包括学校教育。在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方面,法家与儒家有明显区别,《管子·形势解》曾明确提出:“教民以时,劝之以耕织。”教育人民掌握耕织技术,这当属于社会教育。管子还主张士、农、工、商都要督促自己的子弟学习掌握本行的技艺和本行的职业道德:“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173]这就是《周礼》所说的:“以世业教能,则民不失职。”它既属于代代相习的家技,又是一种“族有世业”的行业教育。在《五辅》篇中,管子又论述了对政治人才的培养情况:“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之道,莫如教之以政。”总之,法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耕战之士,培养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和熟悉、遵守法律制度的人,因此他们并不强调受教育者要学习什么伦理道德。
在《弟子职》中,《管子》一书详尽地解释了作为一个学生应该遵守的原则,被称为“学则”,估计这是齐国法家官办学校的学生守则。其中说:“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饬。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随后,作者又详尽列举了一个弟子从早到晚应该如何对待老师,如何对待同学,以及如何对待学习等,其中包括:“先生已食,弟子乃撤。”“先生有命,弟子乃食。”“先生既息,各就其友。相切相磋,各长其仪。周则变始,是谓弟子之纪。”这显然是一份官办住宿学校的学生守则,其尊师重道的情况与儒家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
李悝是战国时期协助魏文侯实行变法的法家政治家,他本是孔子的弟子子夏的学生。子夏是儒家中向法家转化的一派,他主张“君尊臣卑”,主张加强中央集权。魏文侯将他视为贤德之士,曾经跟随他学习过经艺。李悝出任魏相,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刑法法典——《法经》,在魏国普及法制教育。同时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174],在政治上主张“夺**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175]。对于李悝如何在魏国进行学校教育虽然史无明文,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成功、新法之深入人心,从一个侧面说明李悝是重视教育工作,重视知识分子的。
四、商鞅、韩非的教育主张
商鞅是战国中期著名的法家政治家。他出生于卫国,本名公孙鞅,又称卫鞅。年轻时曾在魏相公叔痤家当家臣。他总结了李悝、吴起等人的变法理论和变法实践,成为一名很有见地的年轻法家。公叔痤临死前将他推荐给魏王,魏王不肯任用。于是他在公元前361年来到秦国,由于主张变法取得成功,被封为商君,因此历史上称为商鞅。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变法的一次总结,是战国时期最全面最彻底的一次变法。它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法律制度到风俗习惯都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其中包括对文化教育政策的改革:公开提出要焚毁诗书,禁止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