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除了进行生产知识的传授外,还传授一些社会生活知识,使每个氏族成员熟悉本氏族的历史、信仰、道德、风俗、礼仪和习惯法等。这就是当时的生活习俗教育、原始宗教教育和原始艺术教育。这种教育是与当时的社会活动、宗教、艺术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语言思维的发展,歌谣、谚语、故事、神话、游戏、舞蹈、雕刻、绘画等文艺活动形式产生了,这都是对后代进行教育的好形式。歌谣、谚语是群众性的创作,它总结概括了历代的生活经验和风俗民情,对后人有相当大的教育作用。故事往往以本氏族的历史为主,或者歌颂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人物,如我国远古时代的传说,匈奴族、突厥族起源的传说以及《蒙古秘史》中记载的蒙古族祖先的传说等就是靠讲故事流传下来的。神话则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愿望和爱憎,诸如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羿射九日等。其中包括对自然神的崇拜以及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等。所有这些神话传说都含有不同程度的教育因素。比如对鬼魂的崇拜,它不仅表达了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崇敬,而且灌输了尊敬长辈、加强氏族团结的思想。再比如对祖先的祭祀,它不仅可以加强亲缘关系,有利于本氏族的团结,而且能够激励后人以前人为榜样发愤图强、继往开来。为了进行宗教活动,在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中出现了巫术和巫师。巫术是宣传原始宗教信仰的技术,巫师则是原始社会文化知识的保存者和传播者。结合宗教仪式、宗教活动,对本氏族本部落的人们进行传统教育,正是巫师的一个重要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巫师是氏族公社的文化人或知识分子,培养这种人才所花费的精力要远远超过培养一个氏族一般成员,但主要是在宗教活动的实践中培养、选拔的。除此之外,游戏、舞蹈主要也是反映实际生活,联络感情,培养良好的作风;雕刻、绘画既是形象的教育,又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文字的作用。这些教育都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为了决定有关生产、生活或战争等重大事务,氏族还经常召开氏族大会,选举酋长或军事首领,进行节日庆典等,这种活动也是对青少年的一种实际教育。这种活动一般在氏族中心的大房子里举行,比如西安半坡氏族遗址的中心就有这样一个160平方米的大房子。这种大房子显然是氏族公共活动的场所,同时又是老年人、成年人对年轻人进行教育的场所。
以上事实说明了原始社会教育的第二个特点:教育还没有从政治、宗教、艺术活动中分离出来,还没有成为专门的活动。这种教育既是为社会生产服务的,也是直接为当时的政治服务的,是为了培养热爱本氏族、遵守氏族规范、传统的忠诚战士,这就是教育的政治性。